1、1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信用建设工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421 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 年)的通知(川府发201466 号)等文件精神及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 年),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建立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强化信用建设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完善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强化职责。实行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双牵头”、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建立
2、广元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副召集人,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联席会2议单位成员由调整完善后的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组成。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市委编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二)建立工作机构。在牵头部门统领下,建立健全市级信用建设工作机构,落实专职人员及职能职责,建立相应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组织、指导协调、政策制定和综合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市委编办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县区政府要加强
3、领导和组织管理,切实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和职责,负责本地区、本部门及本行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二、强化信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信用工作支撑保障(一)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充分利用我市各部门现有信用信息系统资源,3按照“一网四库一平台+N 系统”的建设思路和技术架构,建设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建“上联省,覆盖市级部门、县三级”的信用信息交换共享体系,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提供多层次、多维度的信用信息服务。组建专门信用工作机构,负责信用信息的征集、整理、发布、使用以及平台建设和运维的日常工作。市发展改革委牵头
4、,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二)强化部门(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以数据标准化和应用标准化为原则,依托国家和四川省重大信息化工程,统筹利用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等信用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并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强化本行业社会成员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完善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工商、税务、工程建设、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价格、进出口、合同履约、环境保护、卫生计生、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流通服务、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科研等领域主管部门,要以管理服务需求为导向,在保护隐私、责任明确、数据及时4准确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分散的原则,建立信用信息交换
5、共享机制,依法推进各信用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政务信用信息的交换共享。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牵头,市发展改革委配合(三)归集整合信用信息。依照统一规划,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系统,按信用信息相应标准和推送方式进行数据交换。通过归集和整理,形成全市信用信息公共数据库。以信用主体信息为主线,主要涵盖:1.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本行业、本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统一归集到全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市工商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2.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个人的信用信息,着重加强对重点人群信用信息的记录和整合,建立完善本行业、本系统个人信用信
6、息市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3. 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法依规记录5和整合市场主体、机构及个人的金融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的金融信用信息系统。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4、其他组织机构信用信息数据库:依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其他组织唯一身份标识,依法依规记录和维护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基本信息,建立完善的机构组织信用信息。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委编办、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四)实现平台纵横互联共享。按照“条块结合、属地服务、互联互通、全市共享”的原则,依法开展统一平台建设和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披露、使用及相关工作,推进并
7、逐步实现全市公共信用信息与社会各领域非涉密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全市统一的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设计和提供多种标准数据接口,实现既与市内各部门各地区的相关平台系统联接共享,又与省及其他地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等系统的对接共享。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五)建设统一对外服务窗口“信用广元”6。“信用广元网”作为市级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接受外部查询和异议受理等的平台,为企业、个人和社会征信机构等查询信用信息提供便利,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信用信息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三、加强信用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一)实行信用建设规范性文件发布制度
8、。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开展各部门制定的关于社会信用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对违反上位法和市政府统一规定的,不利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或带有明显部门利益倾向的,一律停止执行;清理后继续有效的,经市政府同意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目录;未纳入公布范围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市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二)加强信用建设建章立制工作。在征信环节,重点推进信用信息目录规范性运用7机制建设,严格执行四川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和数据征集、信用主体编码等规范。在管信环节,重点加强对公共信用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
9、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四川省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在用信环节,重点推进信用服务和信用产品(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等)的应用,严格执行四川省行政管理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的暂行管理办法等文件,在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商务活动等领域广泛推行使用信用产品。对具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行业)信用建设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细则,明确信用信息记录主体的责任,保证信用信息的客观、真实、准确。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开制度,推动信用信息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保障工作开展的制度化、规范化。(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广元市中心支行牵头,市级相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配合)(三)强化信用标准
10、和技术规范运用推进工作。坚持信用建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信用主体和信用档案的标识标准、8信用信息的数据格式和代码标准、数据接口标准以及信息安全、应用支撑技术和基础设施等相关标准,切实落实全省统一制定的企业和个人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估规程及信用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等相关工作规定及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四)推行行政管理部门绩效考核。根据四川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办法,相应制定政府各部门信用体系建设考核办法,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建立政府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绩效考核机制,对部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按时推送报送信用信息、示范应用信用信息等情况实施督查和考核。市委市政
11、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配合四、推进四大主体信用建设,构建社会信用框架格局(一)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和增强政府公信力1.切实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公开。在保护国家信息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9依法公开行政管理过程中的信用信息。深入开展全市各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市信息公开办、市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2.加大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在行政审批领域和行政管理事项中探索引入信用管理,以全市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平台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依托,建立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市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3.建
12、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和行政承诺考核制度,逐步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加强行政监察、行政问责制度建设,完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升政府公信力。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4.增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和教育。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民意评价以及相关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作为干部教育管10理、考核评价、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加大公务员诚信教育力度,督促强化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增强公务员法律和诚信意识。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二)加强商务诚信建设,推进各行业守信自律1.建立各行业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加强生产、流通、税收、价格、统计、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领域和工程建设行业,以及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会展广告、交通运输、中介服务等服务业的信用体系建设。加快信息征集与整理,以行业管理部门为主导,按照统一标准与规范,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整合行业内的信用信息资源,加快推进行业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市工商局、市商务局牵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2.强化行业自律。积极发挥行业社会组织的作用,促进行业信用建设和行业守信自律。建立重点行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档案库。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