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测试题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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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 单选。( 40 分) 1、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刑法的这一规定体现的原则是( ) A 罪刑法定 B 主客观相一致 C 罪责刑相一致 D 刑法使用平等 解析:无犯罪则无刑罚,无刑罚则无犯罪 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 2、 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是通过限制国家刑罚权,更好的保护国民的人权。 罪刑法定原则的理念和内容贯穿并规制求刑权、量刑权以及执行权,但并不包括制刑权。 刑法分则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一立法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个案裁判过程中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法官可以在合理范围内突破法律规定。 关于上述论断,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2、() A 正确, 错误 B 正确, 错误 C 正确,错误 D 正确 解析: A 罪刑法定原则原则的本质是为了限制国家刑罚权,并保护公民的人权。 B 罪刑法定原则贯穿于刑事立法司法的全过程,故不但规制求刑权、量刑权、执行权,也规制立法上的制刑权。 C 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 空白罪状是一种立法技术,空白罪状并不违发罪刑法定原则。 D 从法理上说,不能违发是法律人的底线,法官享有自由裁量权,但是不能突破法律规定。 3、 关于禁止溯及既往,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允许对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法禁止即未规定法定刑的

3、行为科以刑罚。 B 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并不构成滥用国家刑罚权。 C 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不影响实体问题,故允许事后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 D 继续犯的行为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则不具有关于刑法溯及力的问题。 解析: A 行为时虽有法律禁止但并未以刑法禁止说明该行为只是违法并不构成犯 罪,不应承担刑事责任。或许只是一般的违法治安处罚法。故不得以事后的法律对该行为科以刑罚。 B 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将会增加构成犯罪的可能性,这属于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且内涵的减少就相当于外延的增加。即犯罪构成要件的减少,打击犯罪的范围将会扩大。故该行为构成滥用国家刑罚权。 C 改变证据规则是影响实体犯罪构成认

4、定的,以较少的证据作为定罪依据是不利于行为人的表现,故该项错误 D 继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一直持续存在的犯罪,如果该行为一直持续到新法生效期间,那么该犯罪本来就发生在新法生效期,当然应该用新法,不存在新旧法适用 问题 4、 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 A 甲在国外教唆陈某到中国界内实施绑架行为,中国司法机关对甲的教唆犯罪有刑事管辖权。 B 隶属于中国某边境城市旅游公司的长途汽车在从中国进入 E 国境内之后,因争抢座位, F国的汤姆一诺之下杀死了 G 国的杰明。对汤姆的杀人行为不适用中国刑法。 C 中国法院适用普遍管辖原则对劫持航空器的丙行使管辖权时,定罪量刑的依据是中国缔结或者参

5、加的国际条约。 D 外国人丁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公民犯罪的,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最低刑为 3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 解析: A 在共同犯罪中只要共同犯罪行为的一部分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就属于犯罪的在我国,我国对全案具有管辖权,适用属地管辖原则。而共同犯罪行为不仅包括实行行为,还包括教唆行为、帮助行为。此外,在犯罪未完成形态中,行为人希望结果发生地或者可能结果发生地在我国,也属于犯罪地在我国,我国对该案具有管辖权,适用属地管辖原则。 B 旗国主义规定的交通工具仅限于船舶或者航空器,不包括长途汽产,而本案发生在我国领域外,不适用属地管辖原则。本案的犯罪人不是中国人,不适用属人

6、原则;本案被侵犯的法益不涉及我国,不适用保护原则;本案也不 属于国际公约规定的普遍管辖的犯罪,所以,我国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 C 国际公约规定的犯罪,国际公约并没有规定法定刑,所以不能直接适用国际公约定罪处罚。在国际私法上我们会学到除民商事条约外,国际条约一般要求转化为国内法,再行适用,这叫转化适用原则。所以,依据普遍原则管辖的国际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据也只能是我国刑法。 D 适用保护管辖原则除了要求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侵犯我国国家法益或公民法益外,还有两个要求,一个是重罪规则即法定最低刑为 3 年以下有期徒刑和双重犯罪规则即我国和犯罪行为发生地所在国都认为是犯罪。所以本选项说 即使按照中国刑法的

7、规定,该罪的刑为 3 最低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可能不适用中国刑法。是正确的。 5、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 刑法的解释结论应以立法者原意或者立法本意为准。 B 当刑法的解释存在着不同的观点或者学说时,应当按照有利于行为人的角度解释刑法。 C 文理解释在刑法的解释体系里具有始终的优先性。 D 对同一法律条文中的同一词语即进行文理解释又进行论理解释,并不矛盾。 解析: A 法律一旦制定出来将脱离立法者而成为独立的作品,法律的解释应以个案的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而不是去需求立法者的愿意或者本意 ,而且也很难寻求到 B 证据不足时采用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这是指在关于事实认定方面。而在法

8、律解释上并不存在此原则 C 法律的解释应以个案的公平正义为最高目标,文理解释只是具有初始的优先性。 D 对同一法律条文只能采用一种解释方法,但可以采取不同的解释理由,故 D 正确 6、关于危害行为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误将白糖当做毒药投放于乙的水杯,乙喝后安然无恙,甲的行为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B 甲对乙有仇,意欲杀死乙。甲仿照乙的模样捏笑面人,并写上乙的名字,在小面人上扎针并诅咒乙出车祸死亡,到第 30 天的时候乙果然因 车祸死亡。甲的行为不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C 村长甲号召村民在雷雨天抢救地里的庄稼,村民乙因之被雷电,甲的行为虽不成立故意伤人罪,但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D 甲深

9、夜驾车经过山区偏僻路段,将路边受伤者转移到高速公路服务站门口离去,但乙因无人救助而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解析: A 误将白糖当作毒药毒人,属于手段不能犯。该行为不具有侵犯他人法益的可能性,不属于刑法上的危害行为 B 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法益的行为,该行为属于迷信行为,不具有侵犯法益可能性 C 乙是被雷电劈死的,村长并没有实施危害行 为,所以不构成任何犯罪 D 甲将伤者移至服务站,该行为增加了伤者被救助的可能性,所以根本不具有增加侵犯法益的可能性。而甲对伤者也没有救助的义务,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即甲根本没有危害行为。更谈不因果关系 7、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说法错误

10、的是( ) A 甲将自己的的匕首递给乙观看,乙却持刀将旁边的丙刺成重伤,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B 甲男假装熟睡,任由邻居家的幼女对自己实施猥亵行为而不予制止,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C 甲乙签订协议,约定“在乙外出期间由甲照顾乙的婴儿一个月,乙支付报酬 3000 元”。但乙一直未归,甲不在 照顾婴儿,致使婴儿死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D 甲跳入水中救助落水人员,游近后发现是情敌乙,于是又游了回来,乙在绝望中死亡,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解析 :不作为犯罪需要有作为义务,行为人违反作为义务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才会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危害行为。选项 A 甲对乙的杀人行为不具有阻止义务,故甲不成立不作为犯罪。

11、 选项 B 甲具有保护脆弱法益的作为义务,应当作为而不作为,所以构成不作为犯罪。 C 选项虽然合同义务已到期,但甲还具有对脆弱法益的救助义务,故甲的不作为构成不作为方式的危害行为。选项 D 甲对落水人员不具有救助义务,没有作为义务,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8、甲男在一偏僻处看见同事乙女,顿生歹念。甲用毛巾遮住自己的脸,将以乙按到在地欲施强暴。乙奋力反抗,在反抗过程中将甲的毛巾扯下。甲见事迹败露便跪地求饶请求宽恕,甲的行为构成(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 解析:甲将乙按倒在 地说明已经实行了强奸罪的实行行为,乙扯掉甲的面巾认出了甲,但对于一般同事甲还

12、能进行强奸行为,甲没有继续,而是求饶。属于能而不欲,构成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 9、甲发现李某是寡妇,一人独居,欲入室抢劫,敲门后却出来一个彪形大汉,赶忙说对不起。但彪形大汉感觉形迹可疑将其扭送至派出所。方某的行为构成( ) A 犯罪预备 B 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无罪 解析:抢劫罪的实行行为是使用暴力压制法抗强行取财。甲敲门的行为只是抢劫罪的预备行为,甲在犯罪预备阶段被人扭送派出所,构成犯罪预备阶段的未遂即犯罪预备 10、朱某因 婚外恋欲杀死妻子,某日晨,朱某再给妻子炸油饼的时候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敌敌畏。朱某为防止 6 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达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妻子提前下班

13、将孩子接回,并一起吃饼中毒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正确( ) A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疏忽大意的过失 B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于自信的过 D 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应当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到了,但是有所凭借自信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朱某已经预见到了孩子可能吃毒餅,但是 把孩子送去了幼儿园,凭借此,他自信危害结果不会发生。所以本题选 C 11、关于过失犯罪的论断,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只有实际发生危害结果时,才成立过失犯罪 B 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 C 认识到可

14、能发生危害结果,但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成立过失犯罪 D 过失犯罪也具有不同的犯罪停止形态 解析: A 选项刑法第 15 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以致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说明在我国过失犯罪必须要求发生实害结果。 B 选项,过失与故意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位阶关系,即故意是比过失更严重的责任形态,对于同一违法事实,过失成立犯罪故意更成立犯罪。所以说 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轻于与之对应的故意犯罪的刑事责任。C 选项,危害结果不违背行为人的意志,属于行为人的直接追求或者放任的结果,属于直接故

15、意或简直故意,故结果的发生违背行为人的意志,成立过失犯罪论断正确。 D 选项,犯罪的停止形态全称叫做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所以过失犯罪不讨论犯罪停止形态。且过失犯罪一定要求具有危害结果,即过 失犯罪只具有既遂形态。 12、关于危害结果的相关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A 甲恶意透支信用卡 3 万元,但经发卡银行催收后立即归还。甲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B 乙诱骗 5 岁的孤儿离开福利院后,将其作为养子,使之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乙的行为造成了刑法意义上的危害结果。 C 丙男( 25 岁)明知李女只有 13 岁而追求,并在其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丙的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D 警察丁丢失枪

16、支后不报告,清洁工捡到后立即上交,丁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解析: A 选项,信用卡本身就具有透支的功能,对于行为人恶意透支的情形 ,只有经过发卡银行二次以上催收,三个月内仍不归还的才能认定为发生了危害结果。 B 选项,拐骗儿童罪的法益是儿童在本来生活场所的生活状态和监护人对儿童的监护状态。乙诱骗 5 岁儿童离开福利院已经造成危害结果。 C 选项,强奸罪的法益是女性的性的自主决定权,但是幼女没有性承诺的能力。所以,无论幼女承诺与否只要与幼女发生性关系,就侵犯了幼女的性权利。D 选项,丢失枪支不报罪条文规定的“造成严重后果”属于客观的超过要素,不属于构成要件意义上的危害后果。本案清洁工立即上交确

17、实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是丁的行为构成犯罪13、 下列哪一情形 属于结果加重犯( ) A 拐骗儿童致人死亡 B 非法拘禁致人死亡 C 强制猥亵他人致人死亡 D 侮辱他人致人死亡 解析:结果加重犯是法定刑升格的一种情形。成立结果加重犯要求,犯罪的基本行为造成犯罪的基本结果之外还造成该罪的加重结果。并且,本罪在刑法规定中就具有加重结果,还具有加重结果的升格法定刑。即结果加重犯具有法定性。本题 ACD 选项刑法在该罪名下均未规定加重结果。 14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杀乙,乙受重伤,乙因迷信,而以香灰涂抹伤口,致使毒菌侵入体内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有因果关系。 B 张某带领手下追

18、杀甲乙,紧追不舍至无路可逃,甲跳入水库溺水而亡,乙见状跳入高速公路逃跑,却被车撞死。张某的行为与甲乙的死亡均有因果关系。 C 甲故意伤害乙并致其重伤,乙被送到医院救治。却因医院失火死亡,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 D 甲欲杀死乙,知道乙的毒瘾很大,赠送大量毒品。乙一时高兴并毒瘾发作吸食过量而死。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解析: A,乙因为涂香灰致使病毒侵入体内死亡。该介入因素异常的独立的造成乙的死亡,属于因果关系切断,故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B,张某追杀加以,甲乙 二人为逃避,一个跳水,一个跳入高速。这都具有通常性。属于必然的通常的介入因素,不能切断因果关系

19、。综合全案来看没有张某的行为就没有甲乙的死亡。故张某的行为和甲乙的死亡具有因果关系。 C,医院失火属于异常的独立的介入因素造成乙的死亡,因果关系切断,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不具有因果关系。 D,甲送大量毒品,乙自己吸食过多死亡,甲并没有强迫乙吸食,乙也具有选择吸与不吸的权利。故甲根本不具有杀乙的实行行为,更谈不上因果关系。 1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八岁小孩的恶作剧对王某人身造成威胁,王某对其只能紧急避险 B 对人实 施的过失的不法侵害可以正当防卫 C 对人所实施的意外事件的侵害行为可以正当防卫 D 对假想防卫、事后防卫都可以正当防卫 解析:正当防卫的前提是正在进行的现实的不法侵害。不法侵

20、害的认定,是否要求侵害人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根据犯罪论体系的不同具有不同的理解。按照司法考试的理论,不法侵害是指客观上侵犯法益的行为,与刑事责任年龄无关。与主观责任也无关。故 A 错误, BCD 正确 16、韩某圈养了一条牧羊犬,由于疏忽管理导致恶犬跑出来,追咬行人李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如果李某打死了恶犬属于正当防卫 B 如果李某打死恶犬属于紧急避险 C 如果李某为了躲避恶犬而闯入他人家中,则属于紧急避险 D 如果李某抓起他人贵重的花瓶砸死了恶犬,则其行为即属于正当防卫又属于紧急避险 解析:韩某疏忽管理导致恶犬跑出来,追咬行人李某。是韩某的过失造成的不法侵害行为,故

21、打死恶犬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紧急避险。 17、 14 岁至 16 岁的行为人需要对下列哪一行为负责( ) A 绑架行为 B 贩卖毒品的行为 C 运输毒品的行为 D 抢夺行为 解析: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 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纯记忆性 18、 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 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 B 甲虽以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死乙)并未实行完毕

22、,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C 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的既遂 D 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罪的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 解析:在本案中,甲本想实施第二个行为杀死乙,实际上甲实施 的第一个行为就导致了乙的死亡,相对于行为人的计划来说,危害结果提前实现,所以本题属于因果关系错误中的犯罪构成提前实现。要认定这种情况是否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关键在于行为人在实施第一个行为时,是否已经着手实行故意杀人的实行行为,如果能对此得出结论,则应成立故意犯罪的既遂,如果得出否定结论则不能成立故意犯罪既遂。 在本案中,甲给乙投放了较多的安眠药,这一行为本身就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急迫可能性,属于故

23、意杀人的实行行为。既然甲实施了杀人的实行行为,这一行为在客观上导致了乙的死亡,主观上行为人又具有杀人的故意,所以行为人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至于因果关系进程与行为人预想的不一样,这只是因果关系错误,不影响故意杀人既遂的判断。 C 正确 投放安眠药的行为并非预备行为,而是有导致他人死亡急迫可能性的行为,区分预备行为与实行行为不以行为人的认识为准,而主要考虑行为人的行为属性是否具有侵犯法益的急迫性。所以甲的行为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的预备。 A 错误。 既然甲实行了故意杀人的实行行为,并导致了死亡这一危害结果,再加上甲具有杀人故意,甲就成立故意杀人既遂。至于行为人原本打算的行为是否实现,不影响行为性质的

24、认定。 B错误 19 酒吧调酒师甲为毒杀仇人丙,遂在鸡尾酒中投放了毒药,然后雇佣服务生乙将其端给丙。乙在客人很多的情况下,错误的将其端给了客人丁,丁饮酒后 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的行为属于方法错误。 B 按照法定符合说,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属于教唆犯 C 乙的行为属于对象错误。 D 无论按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甲对丙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未遂 解析:乙误把毒酒端给了丁,说明乙属于对象错误。 无论按法定符合说还是具体符合说,乙对丁均成立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甲并没有认错人,此时乙相当于甲的犯罪工具,只是乙认错人了,所以对甲来说该请形,属于方法错误。按具体符合说成立过失致人死亡,

25、按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杀人。 20、甲乙二人欲狠狠教育一下仇人丙,到丙家后,甲在 门口望风,乙进屋寻丙,在与丙的打斗中突生歹意,用菜刀击向丙的后脑,至丙当场死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成立故意伤害罪 B 甲不构成共犯 C 甲构成共犯,成立故意杀人罪 D 甲不需要对死亡后果负责 解析:甲乙成立共犯。甲成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乙成立故意杀人 20、 甲将乙( 6 岁)绑架到自己家中,并向其父索财。由于甲得知乙父已经报案,便打算杀死乙,正好好友丙来玩,于是二人共同杀害了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成立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B 丙成立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C

26、甲丙 构成绑架罪的共犯 D 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共犯 解析:甲成立绑架罪一罪,属于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的结合犯。丙构成杀人罪,二人在故意杀人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21、 关于集团共同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对于集团犯罪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即对集团成员实施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B 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指示其成员实施盗窃行为,该集团成员在实施盗窃的过程中转化型抢劫的,首要分子不应对其成员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行为,被执行拘役之后又犯为境外提供国家秘密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而且不 得缓刑不得假释 D 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不要求一定有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

27、、纵容,但国家工作人员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则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解析:犯罪集团所犯的罪刑不等于犯罪集团成员所犯的全部罪行,仅指集团成员所犯的符合集团利益的犯罪 ,A 错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指使其成员实施容易转化的犯罪,如果成员转化犯罪的话,首要分子对转化后的犯罪要承担责任,特别声明不得转化的除外。而且首要分子至少要对转化前的犯罪承担责任 ,B 错误。成立特别累犯,从重处罚,不得减刑,不得假释。 C 正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 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成立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22、关于教唆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教唆者一定要具有

28、刑事责任 B 一定要求教唆者故意教唆他人故意犯罪 C 教唆行为可以单独构成犯罪 D 教唆他人去帮助第三者实行犯罪的是教唆犯 解析:按照司法考试的教唆从属性理论说,教唆行为不能单独构成犯罪,而是要从属于实行行为的,所以 C 错误。依据二阶层的犯罪构成理论,被教唆者不需要具有独立刑事责任,只需要实施了侵犯法益的违法行为即可。 A 错误。教唆他人实施犯罪的实行行为才是教唆犯,教唆他人实施帮助行为的,构成帮助犯。 D 错误。一定要求教唆被教唆者实施故意犯罪,如果教唆他人实施过失犯罪的或者利用他人无意识的行为实施犯罪的,构成间接正犯。但不要求被教唆一定产生犯罪故意。 B 正确 24、甲明知乙为现役军人的

29、配偶,仍与之结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乙成 立破坏军婚罪,构成共犯 B 甲乙成立重婚罪,构成共犯 C 甲成立破坏军婚罪,乙成立重婚罪,不构成共犯 D 甲乙在重婚罪的范围内构成共犯 解析:甲成立破坏军婚罪,乙不可能构成针对自己婚姻的破坏军婚罪,而是成立重婚罪。在重婚罪的范围内构成共犯。 25、 甲是一名退休医生,朋友乙请求甲为其子丙治疗疾病。甲便在家中为丙治疗,由于方法不当至丙死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B 甲成立医疗事故罪 C 甲成立非法行医罪 D 甲成立故意杀人罪 解析:没有医师执业证书的人,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是非法行医罪的结果加重犯。但是行为人没有以此

30、为职业的意思,偶尔一次行医致人死亡的,只能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注意,该罪不要求具有盈利的目的。 2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使用暴力强迫赵某与自己进行商品交易,造成赵某重伤。对甲的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与强迫交易罪实行并罚 一行为触犯两罪,构成想象竞合 B 乙借用甲的手机后不想归还,谎成被盗。其欺骗行为不单独构成诈骗罪 C 丙为杀人而盗窃枪支,未及实施杀人行为而被抓获,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与盗窃枪支罪的想象竞合 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预备与盗窃枪支的想象竞合 D 丁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则无论其是对机器使用还是对人使用均构成盗窃罪一罪 司法解释观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 27、 甲盗窃正

31、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线,构成犯罪,应按下列哪一项处理( ) A 盗窃罪 B 破坏公用电信罪 C 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从重处罚 D 盗窃罪与破坏交通设施罪数罪并罚 解析:正在使用中的铁路专用电线是交通设施的一部分,甲的行为即触犯盗窃罪又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行为两罪,想象竞合,从重处罚 28、 甲到外国旅游期间,为了自用从不法分子手中购买枪支一支,子弹 60 发,然后邮寄回国。后来甲得知乙欲抢银行便将自己的枪弹以 5000 元的价格租给乙使用。对甲应如何处理( ) A 以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B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与抢劫罪并罚 C 以走私武器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与抢劫罪并罚 D 以买

32、卖邮寄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枪支与抢劫罪并罚 解析:甲从国外购买枪支、弹药,并邮寄回国的行为即符合买卖邮寄枪支弹药罪又符合走私武器弹药罪,但是买卖、邮寄是走私行为的必经阶段,被走私行为所吸收,故成立走私枪支弹药罪,不成立买卖 邮寄枪支罪。非法出租枪支罪是真正的身份犯,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者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枪支的行为,故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出租枪支罪。甲明知他人抢劫而出租枪支,构成抢劫罪的帮助犯。故 B 正确。 29、 甲为抢劫持匕首将乙刺成重伤,好友丙正好经过,知道详情后,一同帮助甲将钱抢走。然后逃跑,乙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关于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构成抢劫罪,丙

33、构成盗窃罪,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成立共犯 B 丙既不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也不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C 甲构成抢劫罪,丙构成抢夺罪,在抢夺罪的范围内成立 共犯 D 丙不对乙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但对乙的重伤承担刑事责任 解析:本案考点为承继的共犯,后行为人,不对其行为之前的结果负责,故甲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但是丙不对乙的重伤及死亡负责。 30、下列哪一情形应数罪并罚( ) A 15 岁的甲盗窃时抗拒抓捕杀死被害人 B 投保人甲,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死被保险人 . C 司法工作人员甲,刑讯逼供致人死亡 D 甲走私毒品过程中抗拒检查,情节严重 解析: A,抢劫致人死亡 B 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

34、罚 C 法律拟制的故意杀人 D 走私毒品罪 31、关于没收财产,下列说法 错误的是( ) A 追缴犯罪所得不属于没收财产 B 没收犯罪工具不属于没收财产 C 没收财产不能包括犯罪人家属的财产 D 没收财产的对象不仅限于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未用于犯罪的财产 解析 ;没收财产的对象仅限于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未用于犯罪的财产 ,没收犯罪工具和没收犯罪所得属于保存证据或者依法应该追缴的赃物,不属于刑法的一种方式。而没收财产属于一种附加刑的刑罚方式。 32、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 B 在缓刑考验期外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 C 在缓刑考验期外发现新罪应撤销缓刑 D 在

35、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新罪应撤销缓刑 解析: 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 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33、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 ) A 甲对乙实施伤害将乙打成重伤昏迷,后发现乙身上有贵重财物而却走,对甲应 数罪并罚 B 甲以杀人故意举刀杀乙,追赶途中又遇仇人丙,杀死丙,对甲应数罪并罚 C 甲见

36、乙携带大量现金,欲上前抢夺,因乙不肯松手,于是甲杀死乙,带走大量现金,对甲应数罪并罚 D 甲以牟利的目的录制大量淫秽视频,后觉得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于是将视频免费上传网站。对甲应数罪并罚 解析: A 故意伤害罪与盗窃罪 B 两个故意杀人 C 转化型抢劫 D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预备与传播淫秽物品罪 34、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 _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 ;违禁品或者供犯罪分子所用的本人的财物,应当 。没收的财产和罚金一律 。 上述空格应依次填入( ) A 予以没收 -及时返还 -予以追缴 -上缴国库 B 予以追缴 -及时返还 -上缴国库 -予以追缴 C 予以追缴 -及时返

37、还 -予以没收 -上缴国库 D 予以追缴 -予以没收 -及时返还 -上缴国库 35、甲采用虚假出资的方式设立了一家公司,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购一批货物,约定售后付款,甲拿到货物出售后给对方签发一张空头支票,之后迅速跑路。甲成立下列何罪( ) A 合同诈骗罪 B 诈骗罪 C 票据诈骗罪 D 虚假出资罪 解析:订立合同,并约定售后付款,说明行为人是通过合同的方式将货物骗过来的,之后签订空头支票的行为只是为了更方便跑路,故构成合同诈骗罪。 36、乙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离职职工甲主动接待,乙声称只办理存折不办理银行卡。甲为乙办理了开户手续,并办理了存折和银行卡。甲将存折交给乙,自己留下银行卡,后在AT

38、M 机上从银行卡中取出 5 万,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A 诈骗罪 B 信用卡诈骗罪 C 盗窃罪 D 侵占罪 解析:储户的存款是有银行特定人员占有的,甲留下银行卡的行为 并不单独构成犯罪。从ATM 机上取钱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 37、下列哪一选项正确( ) A 按照刑法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不要求情节特别严重,也成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 甲对其年迈的母亲长期虐待,情节严重,甲成立虐待罪与虐待被看护人罪,属于想象竞合 C 公民的电话清单,个人具体行踪等内容不涉及公民个人身份,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 D 重症病人李某住院期间,其家属聘请护工甲照顾李某,由于甲没有监护看护职责,所

39、以护工不可能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 解析: 第二百六十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对未成年人 、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

40、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38、 关于货币犯罪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以货币碎片为材料,加入其他纸张,制作成假币,属于变造货币 伪造货币罪 B 将金属货币溶化后,制造成较多的、较薄的金属货币,属于变造货币 伪造货币罪 C 运输货币并使用的,按运输假币罪从重处罚 使用假币罪 吸收犯 D 将伪造的货币赠与他人的,属于使用假币罪 凡是货币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使用方式,都是使用假币罪的

41、使用方式 变造货币罪:真钱变真钱 伪造货币罪是假钱变真钱 39、甲见放高利贷有利可图,于是虚构项目,向银行贷款,再放贷他人从中渔利,后直接产生了不想归还银行贷款的念头,携款潜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成立高利转贷罪 B 成立贷款诈骗罪 C 高利转贷罪与贷款诈骗罪并罚 D 高利转贷罪与贷款诈骗罪想象竞合 解析:贷款诈骗罪要求 行为人在贷款时就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行为人虚构项目,向银行贷款,再放贷他人从中渔利,成立高利转贷罪。后边欠债不还跑路的行为,属于民事违约行为,不够罪。 40、国有 A 公司的总经理甲发现 A 公司与 B 公司订购的合同有利可图,就将 A 公司与 B 公司订立的合同解除

42、,交给妻子新成立的公司经营。获利 500 万。构成何罪( ) A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B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C 职务侵占罪 D 贪污罪 解析:国有公司经理说明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将公司财产(因为已经与 B 公司签订合同)变为其夫妻财产,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成立贪污罪 二 、 多选。( 20 分) 1、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 将刑法第 315 条破坏监管秩序罪中“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B 将单位实施的盗窃行为解释为自然人实施的盗窃行为,进而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属于扩大解释。 C 将充当打手等比招募、运送人员性质更严重的行为认定为

43、“其他”协助则只卖淫的行为,遵循了同类解释规则,属于当然解释。 D 因暴力型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即使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 25 年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属于当然解释。 解析 ;A,破坏监管秩序罪中“依法被关押的罪犯”中的“罪犯”,仅限于已决犯,不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B,按立法解释,单位犯罪行为,刑法没有规定单位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罚,这属于平义解释。协助组织卖淫罪里边其他的理解,应当考虑列举的情形:如果行为性质和严重程度与列举情形相同或者更严重,当然属于其他的范围。这是当然解释。 C 正确。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无期徒刑或者 25 年有期徒刑的,比判处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的更严重,当然也应该限制减刑假释,这是当然解释。D 正确。 2、 关于刑法的解释,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将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中的“证据”解释为包括证据资料,而不限于狭义的、已经查证属实的、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属于扩大解释。 B 破坏交通工具罪中的“汽车”不能包含电车,则将劫持汽车罪的“汽车”解释包含电车,也应属于扩大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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