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网络社群环境下高校学生会组织定位研究【摘要】随着网络社群的兴起,高校学生多远诉求得到了不同程度满足,对学生会活动提出新的要求,以北京市四个高校学生会组织为例,从学生会组织举办活动现状、学生会组织维护学生权益现状以及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活动期望三个方面对目前高校学生会组织所开展的活动进行深入调查分析,以期明确目前高校学生会组织在大学校园中发挥的实际作用,并为在网络社群视角下高校学生会组织的发展确定新的坐标体系。【关键词】网络社群;高校学生会;组织定位;学生活动 一、研究背景 随着近几年网络社群的兴起,学生的多元诉求得到了更好的满足,尤其的是学生的情感交往和社会认同的需求可以通过网络社群的虚拟环境实
2、现,因此高校学生会通过组织活动来满足学生的社交需求这一传统的功能逐渐弱化。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学生的权利主体意识逐渐增强,学生会维护学生实际权益的功能慢慢受到广大学生的关注,但笔者在与学生会的接触过程中发现,其在维护学生利益以及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帮助方面发挥作用并不大,同时社会上出现了学生会不是代表学生利益的自治组织,而是蜕变为帮助学校实现某些短期行政目标的管理工具这样的观点,这不禁让人对于学生会组织定位产生了疑问。高校学生会所举办活动以及维护学生利益的现状是怎样的?与学生的实际期望和理论2应然的职能定位有何差距?在网络社群环境下高校学生会组织该如何确定价值定位?针对以上问题,本文主要通过对北
3、京地区四个高校学生会展开质的研究,并在自治理论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对高校学生会的组织定位进行应然分析,以期明确学生会在网络社群环境下的组织定位。本研究采取的是调查研究和文献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调查研究中采取的抽样调查和访谈法。访谈对象主要是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外国语学院、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院级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抽样调查的对象是对以上四所高校按照各院学生总人数 10%的比例实际发放 400 份问卷,大一至大四各年级人数相等,回收有效问卷 390 份,使用 SPSS 问卷统计分析工具。在文献研究中,主要是收集了以上几所高校最新制定的学生会章程、2011-20
4、12 学年学生会举办活动的情况统计、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范。 二、结果及分析 (一)学生会组织举办活动现状分析 1、高校学生会举办活动主要类型调查 通过对所选取的四个高校学生会组织举办活动情况统计的文献研究,辅以学术界关于学生会组织类型的分类方法,根据学生或开展各项活动的活动性质不同将学生会在 2011-2012 学年举办的所有活动分为专业学术、文体娱乐、社会实践、权益维护、行政事务、组织建设和其他。所调查的四所高校所举办各项活动所占比重调查结果如图 1: 此结果显示,在学生眼中学生会举办活动最多的两类是“文体娱乐”3和“行政事务” ,其所占比例分别高达 31.1%和 28.0%。这
5、一结果可以从两方面解读。一方面文体娱乐活动接近三分之一的比例显示,学生会对其服务对象学习成长的服务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举办文体娱乐类活动来实现的。然而,大学是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平台的学术圣地,学术研究及专业学习乃是大学生的本职任务,也是大学生培养起健全人格和独立思考精神的最主要途径,从高校学生会的应然职能出发,学生会也应该以服务学生的为主要宗旨举办活动,显然文体娱乐类活动并不能满足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而应该作为大学生本职工作学术研究及专业学习服务的专业学术类活动仅占 21.1%。另一方面,学生会作为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联系的纽带,在目前中国党委领导的体制下,承担一部分行政事务类工作乃是其工作内
6、容之一,但是这类工作理论上是并非学生会这一学生自治组织的本质职能所在,只是附带性的帮助学校实现某些短期的行政目标并由此为服务学生提供便利,然而调查发现,学生会承担“行政事务类”活动的比重高达 28%。因此目前学生会被认为是高校行政管理的延伸机构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2、学生对学生会工作的总体满意度 调查发现,学生会工作所得到的认可较少,而学生会内部工作人员对学生会工作满意度普遍比非学生会成员高,如图 2: 调查显示作为学生会工作受众的大学生对学生会工作很满意的仅为19%,而表现出不满意情绪的高达 60%。这说明学生会工作基本没有满足同学们的需求,学生认可度低。与调查问卷结果相呼应,在访谈中,四所
7、高校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也表示,学生会工作很难得到大家的认可,一4是如图 1 显示,学生会承担了太多行政职能,这分散了学生会的资源和精力且很少引起学生的兴趣;二是学生会在维护学生权益方面所能够发挥的能量很小,对学校关于学生事务决策的影响微乎其微;三是由于网络社群的发展和壮大,学生有了更多得以追求独立个性的选择和锻炼机会,尤其是通过网络所实现的虚拟社会认同,使学生从感情交流上更多依赖于网络社群,也进一步削弱了学生会所能发挥的功用。 3、学生会活动公共参与度调查 活动的公共参与度是反映学生对学生会工作认可度的直观指标,在调查中发现很多同学并非自愿积极参加学生会活动,具体结果如图 3 所示: 从抽样整体
8、来看,经常参加学生会活动的仅为 21.7%,而从来不去的高达 18.2%,接近 40%的学生一学期仅参加一次。数据直观反映,学生会活动公共参与度严重不足。同时,访谈中暴露出另一个问题,即学生会活动的参与主体主要是大一新生,问卷统计中关于大一、大二、大三学生参与情况差异化分析也证实这一论断,具体情况如图 4 所示: 调查显示,年级的增长同参加学生会活动的频率基本是呈反相关的,从来不参加学生会活动的比例是随着年级的增长而增加的,经常参加学生会活动的主要是大一新生。并且由图 4 可以看出,大二经常参加的比重比大一经常参加比重下降了 64.5%,而这一比例大三跟大二相比又下降了 82.8%;大二偶尔参
9、加一次的比重同大一相比下降了 33.6%;而大二从来不参加学生会活动的比例同大一学生相比增加了 97.8%。横向来看,大二同大一学生相比经常参加学生会活动比例下降幅度要比偶尔参加学生5会一次活动的比例下降幅度大,而从来不参加学生会活动的比例上升幅度却远远高于经常参加和偶尔参加一次活动的下降幅度。这再次说明学生会很多活动只是在新生刚入学时吸引学生,经过一年的大学生活,对高校生活和学生会活动有过一次了解之后,对学生会活动的兴趣便大幅下降,并且实际根本不愿意参加学生会活动的学生所占比重便呈现大幅上涨的趋势。这一横向比对的数据侧面反映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学生会活动的场面主要是靠大一学生支撑的,对大学生活
10、基本熟悉并且开始有理性认识的高年级学生不会选择通过学生会活动来充实提高自身素质。 (二)对学生会维护学生权益现状及分析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四所高校学生会内部章程以及学术界近几年对学生会组织职能研究的相关文献资料显示,维护学生利益一直作为学生会组织的核心价值取向被写进了学生会不同级别的章程,对学生利益的维护具有无可排拒的伦理力量,也理应成为学生会一切组织行为的价值皈依。但在访谈及问卷调查中却发现,维护学生利益这一职能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表现: 1、部门运行现状 从理论应然角度讲,学生会整个组织的存在都是为学生服务,在对学生会主要负责人进行访谈中发现,很多高校学生会组织为
11、凸显为学生服务的职能,在学生会的机构设置中设有学生权益部,在访谈的四所高校中北京工业大学和北京外国语学院的学生会组成部门中均设有学生权益部。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生会生活部和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生活服务部行使学生权益相关职能。下面以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权益部为例,对权6益部日常运行状况进行深入解读。 宏观层面而言,一方面学生会开展维护学生权益方面的活动整体较少,如图 1 显示,在学生会开展的六大类活动中,开展的关于维护学生权益活动方面的活动仅占 5.8%;另一方面学生会开展权益活动的经费投入较少,如北京工业大学院学生会在 2013 年上半年预算共 11700 元,而权益部门的预算仅有 1000 元,仅占
12、总预算支出的 8.5%。 微观层面而言,一是学生会维权涉及的范围较狭窄,访谈中笔者了解到学生权益部具体行使职能的方式是将学生的意见反馈给与学生利益息息相关的各学校行政部门。以北京工业大学学生会为例,权益部是学生会常设职能部门,学生意见的反馈分为日常反馈和权益周集中反馈两种方式,每年三月中下旬该校学生会开展为期一周的权益周活动,集中搜集与学生相关的各方面意见。访谈中发现学生反馈的意见主要集中在生活服务方面,而针对老师教学和学校日常管理方面的很少。如主要有食堂饭菜价格、宿舍楼道卫生、澡堂热水、期末复习时间自习室、图书馆开放问题等其他生活服务设施等问题。 二是学生意见落实情况不到位,在对北京工业大学
13、学生会负责人访谈时,明确表示关于生活服务类的大部分问题能够得到解决,但是涉及核心部门利益问题基本难以做出改进,这也为学生提出的意见主要以生活服务类做出了相应解释。比如食堂饭菜价格、增添某些服务设施等这些需要学校大量投入的意见几乎不能落实。关于教学考试、学校关于学生事务管理方面的意见学生会组织内部会对这些意见进行初步筛选,排除明显不具有现实性的意见,但对于已经反馈的教学管理的意见,学校7相关部门会有一部分答复,能够做出回应的会在权益部门以及学生会主要负责人在提出意见时当面做出回应,不能当面做出的回应的则无限期搁置。当谈到搁置的意见是否会有后期追踪时,负责人表示很少会有得到落实的,学生会负责人也很
14、少主动进行追踪。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学生权益部门对学生权益的维护仅停留在为学生提供不涉及相关部门核心利益的生活服务方面服务,而问题能否得到落实完全取决于问题的接收方,学生群体无法通过学生会这一组织参与到学校关于学生事务的管理,学生会也没有能力使自己所代表的意见引起学校权力部门的重视。 三是权益部门的地位低下。访谈中笔者发现由于权益部门在实际维护学生权益方面发挥的作用并不明显,其工作内容相对枯燥,部门成员所能得到的能力锻炼少,因而权益部在普通学生心目中地位较低,换届招新时很难吸纳优秀人才,加之图 1 所显示的学生会所举办各类活动中权益维护活动所占的极低比重,权益部门游离在学生会权力中心的边缘。由于
15、工作内容和实际效能的弱势,使得权益部门在学生会各部门架构中同样处于弱势地位,获取的相应资源少。 2、学代会制度落实状况 理论上,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意见反馈最合法的途径,从法理而言也是学生维护自身利益最具权威的形式。中华全国学生联合章程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学生代表大会一般至少一至二年举行一次。然而,接受调查的四所高校中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没有一所按期召开,有高校甚至长达十年没有召开过全校性质的学生代表大会。部分学校在过去的五年中召开过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在这几所高校对学生所进行的问卷调查中,有高8达 36.1%的学生完全不知道学代会的召开。 (注:这里学生代表大会是以院级为单位,并非全校学生的学生代表大会
16、。 )具体见图 5 所示: 学生对学代会没有深刻印象,表明学代会对学生现实生活的影响甚弱,这一具有纲领性的制度规范没有得到落实,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学生组织运行的失范。 学代会是学生意见集中反映的重要形式,针对学代会提出问题得到落实的情况,笔者在学生群体中也做了相应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图 6所示: 调查结果显示超过 60%的学生认为通过学代会提出的学生意见至少大部分能够得到落实,说明学生代表大会作为一种校方主动沟通广大学生的制度存在,如果能够如期召开,在维护学生利益方面能够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但调查结果同时也反映了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所实际面临的两个难题:一是如图 5 显示大部分院校院级以上学生代表
17、大会无法做到定期召开,二是学生代表大会的宣传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需要更广范围的学生加入到这种为自身权益、也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中来。有超过 60%学生认为学代会能落实学生意见,但同时也有接近 20%的学生对学代会的召开和学代会是否对自己生活产生影响完全不了解。 3、学生意见反馈现状 表达与自己切身相关问题除通过权益部门和学代会反应外,将学生意愿渗透在学生会活动中也是该群众组织以实际行动维护学生权益的重要方式。但访谈中,发现学生会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并没有将活动参与学生的意愿渗透进来。 9从活动主题确定方式来看。根据调查了解到每一届新任学生会干部所举办的活动有 80%左右是历届学生会都会举办的常
18、规性活动,而新增的活动一般是根据学校主管学生会工作老师的指示意见或是每一年社会热点问题等确定。在针对学生会活动主题确定方式上,笔者对四所高校院级学生会内部工作人员做了一个调查,具体结果如图 7 所示: 调查结果显示,仅有 30%的学生会工作人员认为活动举办过程中是参考了同学们意见,大多数人认为活动举办主要是由学生会内部商量讨论和根据分管老师意见。学生会活动的举办理论上应该是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应该坚持与广大学生密切结合的原则,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却出现了与这一应然职能偏离。现实中,由于前文所述诸多因素的影响,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慢慢蜕化为学校领导老师的意志执行者,访谈中学生会负责人告诉笔者:学生会内
19、部对一项新活动能否获得审批拥有决定性的否定权,然而享有这项权利名义上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实际则是被跟分管学生会工作领导老师关系最密切的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所享有。被调查高校的四位学生会主要负责人表示,任何一项活动的举办首先都必须经过分管老师的批准,因此在学生会内部审批过程中,负责人也会下意识地去考虑老师的想法。访谈中也了解到新活动主要是由刚加入学生会的新成员提出,同参加学生会活动的规律相似,在学生会组织体系内部最活跃和最有想法的群体也一直是大一新生。这一群体活跃的表现,一方面给大学校园增添了生气与活力,另一方面也从侧面暴露出学生会工作的弊端,新活动的提出和举办都是由新生力量作为主力,符合了学生会新
20、一届领导集体通过举办活动提升个人影响或是追求成绩的需要,而不是由对服10务对象需求了解更为深入、工作经验更为丰富的资深工作人员从满足更广大学生的实际需要出发来举办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服务质量的活动。 从活动结果反馈来看。一项活动的圆满完成理论上应该包括对已举办活动的总结和学生对活动效果评价的追踪。但是在访谈中负责人均明确说明任何一项规模稍大的活动完成后都会召开内部总结大会,对举办活动的技术环节进行总结。但是对于活动是否能够得到广大同学们的好评,或是学生针对活动有什么意见表达,学生会负责人表示没有这一环节。即使是历年都举办的活动,也只是会因组织者的不同偏好和基于其个人认知而改变活动环节,不会因为活动
21、参加者的意见而改变。对于活动前的意见收集和活动后的效果反馈更没有有效的制度规范,据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学生会主席介绍,每一项规模较大的活动举办,主办方会通过人人社交网络发起对活动的建言献策、征求意见,但这种意见征集是非正式、不具规范性的,参与讨论的学生极为有限。因此这种意见征集更多地起到活动宣传作用,在活动决策上则只具备象征性意义,并不会对活动整体环节或是是否举办产生决定性影响。对于活动之后的效果反馈也没有纳入活动举办方的活动整体计划中,更多是工作人员根据身边部分同学的评价来判断活动举办的成功与否。 (三)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活动期望调查 学生会作为为广大学生服务的群众组织,其开展工作的出发点理应是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切实利益需要,而工作的落脚点也应当是最大化地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学生实现成长成才的目标。因此了解学生对学生会组织活动的期望,是落实学生会一切工作以学生利益为核心的前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