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历程与趋势【摘 要】 本文介绍了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概况和出现的新特点,分析探讨了我国法制电视节目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展望了我国法制节目未来的发展趋势。指出我们要切实解决法制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同质化,过分追求法律层面的案情介绍,忽略道德宣传,与司法的关系有失偏颇,节目内容低俗化等问题。应该使今后的电视法制节目内容更加民生化,节目双向互动传播更加广泛,更具国际化视野。 【关键词】 中国;法制电视节目;发展历史;节目特点;发展趋势 20 世纪 80 年代,电视法制节目作为一种新的节目类型出现在我国的电视荧屏上,它的出现,是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的恢复与建设逐渐发
2、展起来的,是我国法制宣传在新形势下的必然产物,也是电视自身拓展表现领域,干预社会的必然结果。 经过近 30 年的发展,法制电视节目迅速成为继新闻、娱乐节目之后的第三大电视门类,并且是大众收视的一个热点。目前,我国电视法制节目已经走过青涩,逐渐向成熟与深化的阶段发展。而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特点和新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 一、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发展概况 1、第一阶段:1985 年-1993 年 1985 年 5 月 22 日上海电视台的法律与道德试播,这是我国电视历史上第一档正式的法制栏目,它标志着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开端。 2法律与道德在形式上不拘一格,不仅有案例报道还有法制焦点人物的专
3、访等,主要用生活中生动的实例进行法律教育。对难以用实例反映的法律知识,则采用小品的形式表现,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教育效果。到 1992 年该栏目正式改版,短短十年时间里,全国有 50 余家省市电视台开办了法制节目,其中南京开办的法制园地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规矩与方圆 ,江苏台的法与大众等都在收视、业内评价、观众反馈方面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一阶段,我国的法制电视节目从无到有,渐成气候,走过了开创阶段,为我国电视法制栏目日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第二阶段:1994 年-1998 年 1994 年到 1998 年,我国电视法制栏目迎来了大发展时期。这期间,全国开办法制栏目的电视台由 50 余家增加至
4、150 余家。其中以 1994 年南京台开播的法庭传真和 1996 年中央电视台播出的社会经纬最具典型性,为我国电视法制栏目的发展树立了标杆。 法庭传真的问世,标志着中国法制电视栏目新形式“庭审节目”的出现。这档节目对大案要案的庭审现场进行直播,让观众更加直观的参与法庭审判,让法律与观众的距离更近,更贴近老百姓的生活。而社会经纬的开播,则表明中央电视台这一电视龙头开始举旗发展法制电视节目,为业界树立了风向标。 这一阶段的其他法制电视栏目,在节目质量上也有很大的提高,在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和推动立法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3、第三阶段:1999 年-2002 年 3以 1999 年中央电视台今日说
5、法节目的开播为代表,标志着我国电视法制节目进入到一个空前繁荣的时期。 今日说法采用“案例+主持人+嘉宾”的节目形式,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实用性强,一播出就受到观众的青睐,迅速成为午间同时段全国电视节目收视冠军。此后一些地方台纷纷效仿,在黄金时段开办日播法制栏目,收视率同样获得成功,社会反响巨大。例如北京电视台于 1999 年底推出的法治进行时 ,对地方台法制节目的发展创新起到了促进作用。 法治进行时每周设立七个不同的板块,有重大案件的纪实报道,有帮助老百姓解决法律问题的身边故事,有庭审现场的诉讼案例,还有对犯罪分子面对面的访谈等,几大内容既各自独立还相互关联,将刑事、民商、警情、法律提示等杂糅
6、融合,相得益彰,展示了不同侧面的法制内容。 地方台法制栏目的遍地开花也促使一些法制栏目专业频道的创立,让电视法制节目的形式不断创新,知识性和趣味性并重提升,社会影响力持续增大,法制节目的服务意识也不断增强,使电视法制栏目的普法示范效应达到了空前高度。 4、第四阶段:2003 年至今 以 2003 年凤凰卫视开播的文涛拍案为起点,我国电视法制节目走过青涩和繁荣大发展,进入转型期。 文涛拍案以全新的角度和姿态在竞争日益激烈的法制电视栏目里分到了一杯羹。节目以主持人窦文涛的名字命名,让主持人在法制节目中成为主角,以发现、评论、讲述的方式,采用第一人称自然亲近的阐述法理。并运用影视手段起承转合,丰富情
7、境,强化感染力,被称为4“新派电视评书体” ,无论在业内还是观众的口碑中,都获得了极高的赞誉。 现在,无论是节目形式还是内容,全国各地的法制电视栏目都不断地大胆借鉴和创新,发生着较大的转变。法制电视节目的视角更为开阔,报道立场更接近平民化,并逐渐走向成熟。 二、我国法制电视节目发展中出现的新特点 正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电视法制栏目,在节目形式的创新和现代化全媒体手段的应用中不断发展,并出现了一些新特点。 1、题材优势愈发突出 法制节目本身具有独特的题材优势,所报道的案例都是生活中的非常态事件,反应的内容都是社会中违法乱纪的丑陋面和阴暗面,一般大众很难深入的了解,但又和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在受众群体上
8、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 而随着新时期电视事业的发展和法制节目本身的转型和变化,如今的法制电视节目题材优势愈发突出。司法部门为力求透明度和公开度与电视媒体的深入合作,让选择节目题材的渠道更加宽阔。全媒体技术的发展让一些不为人知的案例和事件得以发现和报道,促使电视法制栏目的题材更加丰富和多元化,也更具有真实性、新鲜性、趣味性、悬念性和冲突性。 同时,法制节目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很多观众也喜欢通过收看法制节目来增加知识。在媒体不断进步的现在,法律作为一个非常系统、严谨的科学体系,变得愈发的形象生动,这也使法律电视节目的题材优5势得到进一步深化。很多节目利用现实社会人们关注的热点事件进行电视艺术加工,
9、有现场还原、情景再现、栏目剧、主持人评述等方式,加之多媒体技术应用,画面的拍摄和节目制作流程的优化,将事件背后的法律焦点、难点顺藤摸瓜的剖析变得更具可看性,从而让观众更希望搞清楚案件的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以达到传播法律知识和观点的目的。不论是题材的丰富度和节目的可看性,以及栏目的教育意义上,都是其它电视节目题材很难面面俱到的。 2、法制电视栏目运作经营的重要性开始显现 电视法制栏目在创作和制作水平不断提高下,逐渐地拓宽市场和收视份额。这促使很多栏目组都尽可能的优化成本进行市场运作,使媒体获取经济利益最大化。 有些节目开始考虑节目制作的投入和产出比,通过不断的创新和提高自身节目质量,使品牌效应得
10、以突出,并着重提高广告收益。例如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在众多收视群体的积淀下,赢的了很高的收视,广告受众也极为可观。该栏目创办之初的启动资金仅有 60 万元,而通过四年的运作之后,2004 年的广告签约金额就已达到 4800 万元1。这促使全国更多的地方台在运作法制电视栏目时,重质量赢口碑,创造品牌效应,让创作和经营并重开发。 而当下,法制电视节目的创作与经营足以成为各大电视台打造法制栏目品牌之路上的重要一环。因为我国电视法制栏目已经走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历程,想要塑造好的口碑是当务之急,有了品牌效应才能顺应时代和未来的发展,在激烈竞争中存有一席之地。这就更需要法制电视栏6目考虑制作成本,优化
11、市场运作,拓宽影响力。 3、法制节目开始显现娱乐化 近年来,法制电视栏目在不断转型和创新,很多节目已经摒弃了严肃古板的法制栏目老套路,开始力求形式上的多变。一些普法栏目剧随之出现,让原本正襟危坐,严肃正式的法制节目变得活泼生动。此类型节目用观众喜闻乐见的栏目剧形式,结合真实再现、情景剧、系列剧等手法,对真实案例进行二度创作,合理加工,寓教于乐,展现法理节目活泼的一面。而随着此类节目收视率的不断走高,很多电视台相继推出同类型节目,致使法制电视节目开始具有娱乐化的特征。 例如 2011 年江西卫视和江西省司法厅合作推出的法制栏目金牌调解 ,以主持人和案例主人公对话的形式综合真实的外拍剧片段,调解法
12、律纠纷和人情纠葛,节目中涵盖很多法理知识,并结合心理、教育等综合门类,使该栏目被冠以“综艺节目”的头衔。一些案例中的嘉宾甚至因为上了此节目而在网络上“一炮而红” ,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这一法制节目娱乐化的形态受到很多观众的喜爱,并由此打造了法制宣传的新模式。该节目还在“2011-2012 年度全国电视法制节目创优评析”中获得“全国十佳栏目奖” 。 可见法制栏目逐渐开始具有“娱乐化”的新特点,是电视业发展,社会变革,受众选择的结果。但这一新特点只能适量,不能过度。 三、我国法制电视节目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随着我国法制电视节目的不断发展,节目在求新求变转型的同时,也遇到了很多问题。有些法制
13、栏目在困境中无法逆转口碑和收视,遭遇7停播的尴尬,还有一些专业法制频道,也面临改组和解散的危机。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探析。 1、法制电视节目内容和形式同质化 中国法制电视节目已经出现近三十年,它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变迁,扮演了“司法建设晴雨表”的角色。但受到节目类型本身的限制,现阶段很多法制电视栏目都让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面对日益纷繁多样的电视节目,观众对法制栏目的新鲜感已不足当年,其中很大的原因就是节目内容和形式的同质化造成的。 拿中央电视台两档法制标杆性栏目今日说法和经济与法为例,其选题的重叠率达到了 76%2,很多大案要案的同时同角度报道,让两档节目互相削弱。可见全国众多
14、法制电视栏目都会遇到“同一事件,统一报道”的重复尴尬,而婚姻纠纷、情感纠葛、赡养继承、产品和服务质量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政府部门不作为等话题更是被多年来反复热炒,甚至成为法制节目的制作标签。内容和形式都大同小异,让受众产生审美疲劳,是当下很多电视法制栏目遇到的主要问题。 而这一问题也是造成很多法制栏目深陷困境的首要原因,很多节目因此收视下滑,失去大量受众。加上新闻综合报道的全面发展,一些新出现的电视新闻杂志栏目可以开辟专题全方位报道新发生的大案要案,由此让观众对法制新闻的选择更加多元化,已不再单一依靠专业的法制节目获取。所以,一些专业的法制电视频道更是被同质化问题所困,纷纷进行改组,例如
15、中央电视台 2004 年开播的法制频道,就因频道题材定位的局限性于 2008 年改版更名为“社会与法频道” ,在突出法律的同时8加入社会道德的宣传,让频道所涵盖的内容比原本的“纯法制节目”更加广泛。而原陕西电视台五套“公共政法频道”则因为节目全天同质化互相削弱,内容重叠率高,有限的法律节目资源被重复挖掘,致使收视率逐年下滑,最终于 2012 年解散改组。 面对法制节目同质化这一问题,电视法制栏目应该清楚的了解到购买资源对一些法律案件的二次回笼播出已经无法抓住受众的收视取向,应注重突出节目形态上的创新和变革。在国际上,法制节目形态众多,有模拟法庭、新闻杂志、纪实类专题、真人秀、教育和游戏类等。美
16、国法庭节目我是侦探加入了益智成分,每期节目讲述一个刑侦故事,突破了单一的专题片模式,以“设问”的方式在片中打隔断,既有悬念感,又有知识性和娱乐性。我认为我国法制电视节目也可以效仿这些例子,将一直推崇的传统形态法制节目强调的知识性、故事性,向新形态的法制节目突出的法制社会公民的参与性和娱乐性转变。同时还要结合我国国情,清楚的认识到当前我国正处于向法制社会转型阶段,电视法制节目的策划应当树立科学发展观,加强受众分析,这样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从而进一步推进我们国家的法制文明建设。 2、过分追求法律层面的案情介绍,忽略道德宣传 电视法制节目在发展中,出于迎合观众的猎奇心理,让节目的内容重点关注法律层面
17、的案情介绍,过分追求案发细节的报道,将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描述的愈发详细,对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供了反例。同时,出于迎合观众寻求刺激的心理,很多节目内容只关注事件本身,甚至从头到尾对案件进行追踪报道,参与暗访和抓捕行动,表面上场面9真实,生动详尽,但没有发掘案件深层次的道德层面。 其实电视法制节目应该在案件报道的同时看重背后道德层面的内容,挖掘案件的发生条件,在市场定位和策划上提出更高的要求。在阐明事件前因后果的同时,传递正确的道德观念,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能讲完事件就完,要对观众做出引导和提示,注重法律评判。 3、与司法的关系有失偏颇 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很多司法部门为了使自身的工
18、作受到更好的监督,同很多媒体有了更加深入的合作。而传媒介入司法报道和监督司法活动也有其必然性和合法性,这也能促使电视法制栏目选题内容更有依据和权威性。但是原本的好事变坏事,有一些电视法制节目在追求收视率的同时,过度介入司法活动,甚至有阻碍司法公正的案例也开始出现。 这一现象中,比较常见的有电视法制栏目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件作出定性报道,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正确判断,并造成舆论压力,影响到了案件的审理。还有一些节目为了创造话题,过分煽情和热炒焦点事件,常常让简单的事件关系变得复杂,并牵扯到其他社会层面,超越事件本身,使公正报道失衡,遭到观众非议。也有一些节目的嘉宾或者评论员,常常用道德标准评论法
19、律问题,使司法规范发生偏颇,造成不当的示范效应。 面对这一现象,电视媒体还应清楚的认识到报道不能过度干涉司法这一原则性问题,并不断落实加强。在与司法部门合作的同时多多沟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传播原则,不对法律事件草率定性。有必要时,10邀请专业的嘉宾和评论员进行评述。对报道内容和报道主题严格筛选,中立报道敏感事件,以避免造成舆论导向发生偏差,使法制电视栏目本身与司法关系发生偏颇。 4、节目内容低俗化 同样是为了片面追求收视率和观众的猎奇心理和寻求刺激,一些电视法制栏目在利用传播优势的同时,使节目本身的现场感和故事性无限放大,甚至后期人为加工,对法的精神和本质造成误解,促使节目内容出现低俗化
20、的问题。 例如国家广电总局就曾在 2006 年对辽宁电视台的法制时空节目提出批评,认为其节目定位有严重偏差,对案件本身无修饰还原,造成内容恐怖血腥,片面追求观众的猎奇心理3。同时对普通的法律事件肆意渲染,后期带有主观色彩的加工,使节目严重低俗,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其实法制时空只是个案,有很多法制电视栏目确实存在着过度渲染凶杀、暴力、色情、恐怖等情节和场景的现象。 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放下片面追求收视率的心态,保持职业操守,对一些不利于观众观看的内容进行合理的电视艺术加工。而不是为了追求利益,无限放大案件阴暗面,继而松懈在传播导向上的规范。尊重法律,在不断追求节目形式活泼生动的基础上,保证司法活动报道的严谨和正式,从根本上杜绝节目低俗化现象的泛滥。 四、我国法制电视节目未来发展前瞻 在三十年的发展中,我国法制电视节目具有的新特点和新问题都将伴随着行业和社会的变革进一步向前推进,也与国家法制道德建设的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