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些年我们享受的那些福利随着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金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二元经济所带来的城市与农村享受福利差异问题依然存在,我国社会福利改革之路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们怎么还不来领独生子女费?”这已经是北京市的胡女士第二次接到这个电话了。 胡女士与丈夫平时工作很忙,由北京市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发放的 60元独生子女费一直未去领取。 “每年只有六十元,我们都很忙,北京的交通状况很差,为 60 元折腾一趟太不值得了,所以决定放弃领取独生子女费。 ”胡女士无奈地表示。 按照北京市 2003 年出台的相关规定,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办理独生子女证以后,每个月可以领取 10 元的独生子女费,父母双
2、方各领取一半,由于胡女士不是北京户口,因此,每月在北京可领取 5 元的独生子女费。 此项政策的出台,意在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实施,鼓励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这类政策只是我国福利政策的边边角角,随着我国慢慢进入市场经济,中国的福利政策也走过了三十多个年头。 伴随改革走来的社会福利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主要以职业为依托,城镇居民享受到的福利待遇不断提高,从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采暖费、探亲补贴、休假疗养,到为职工建立托儿所、幼儿园、食堂、学校等设施。 “我的三个小孩都是在电厂小学内完成小学学业的。 ”一位在江苏某电厂工作一辈子的刘师傅告诉记者。 在当时,年轻的职工住在职工宿舍,于是全国各地出现了许多像北
3、京筒子楼一样的单位宿舍。刘师傅说, “当时我们一家五口住在一个不足六十平的小房子里,直到八十年代末我才从单位分到自己的一套房子。 ”可以说在当时,一个企业或一个单位是无事不管的,这一时期城镇职工的福利最大的特征是,社会福利所需要的费用几乎全部由国家财政提供。“在当时,只要到一家工厂或者机关单位,在外人眼里就是公家的人了,一辈子都由国家管着了。 ”刘师傅补充说道。受二元经济的影响,当时的农民都有土地,国家对于农村人口的福利,除了一些基础设施建设以外,与城镇职工的福利有很大的落差。那时的社会福利背负着“苦乐不均”的骂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家开始试图改变这种现象,1989 年后国务院陆续颁布了关
4、于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推行住房改革的实施方案 、 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 ,对于单位分房等福利,国家开始进行进一步的管控和疏导。 进入到 1990 年代初期,我国初步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方针,国有企业、工厂也开始了大刀阔斧的改革。1992 年财政部下发关于提高国营企业职工福利基金提取比例,调整职工福利基金和职工教育经费计划基数的通知 ,将职工福利费由原来按 11%提取,改为按职工工资总额和各种奖金后的 14%从成本中提取。这些调整,把各种带有工资性质的福利补贴纳入职工工资,不再列为企业职工福利基金。 到 1990 年代中后期,当下岗、失业潮流产生和造成极大冲击时,我国也开
5、始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首先为下岗职工提供相应的福利。 “当时的下岗职工生活很辛苦的,每个月只能领取一两百元的最低生活保障,尤其是之前聘用的临时工,下岗后没有一点生活保障。 ”徐州矿务局的罗师傅告诉记者。在这一时期出台了许多“救护措施” ,依然没有建立起长效的保障制度。 随着住房、教育、医疗等“单位福利”的逐步退出,社会弱势群体已经不仅仅是“三无”人员、孤老残幼。面对高昂的房价、教育、医疗压力,下岗、失业等风险随时存在,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越来越多的人群陷入了生活困境。积极有效的社会福利制度恰是解决这一问题的钥匙,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解决社会公平。 随后,电力、石油等部门开始从事业单位转向
6、企业,1998 年停止企事业单位福利分房,确立了职工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的住房公积金制度。这一政策的出台,在某种情况下缓解了中央财政福利分房的压力。 “也算是享受到最后一拨分房资格了。 ”在供电局工作的王师傅告诉记者。 市场经济推动的社会福利机制 我国真正开始建立福利制度要从 1999 年城市低保制度的建立开始说起,并且在 2003 年建立起全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网络。同时,国家也逐步开始布局农村保障性福利网络。 在医疗保障方面,2003 年民政部等发布关于实施农村医疗救助的意见 ,对农村五保户、贫困户实行医疗救助。2003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 ,确立以大病统筹为主
7、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截至 2009 年底有 2,716 个县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受益 4.9 亿人次。这一政策在宏观上的落实让农村福利制度初见端倪。“我的孩子在 2005 年得了一场大病,医药费花了 18,000 元,我自己交了 4,000 元,其他的都是通过农村医疗报销了。 ”江苏省徐州市邹庄镇的孟先生告诉记者。民政部出台了宏观政策,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情况,建立起农村医疗体系。在江苏省徐州市,医保会按照每年的投保金额,分为 50%至 90%不等,选择多少的报销比重,可以由农民自己来定。 在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方面,2006 年国务院修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将五保供养经费纳入公共财政
8、保障范围,五保福利制度实现了历史性变革和转型。2006 年民政部启动“霞光计划” ,用 5 年时间投入 50亿元,建设和改造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2007 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 2010 年 7 月,有 5,046.8 万人享受农村低保福利。 在养老保障方面,2009 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民 60 岁以后能够享受到国家普惠式的养老金。在社会福利的提供手段方面,2008 年民政部推出了以农村社会工作为重
9、点,立足民政福利事业单位,辐射广大城乡社区的模式,为满足农民的社会福利需求树立了典型。 为了解决农村养老和农村孤儿等社会问题,2009 年民政部相继发出关于制定福利机构儿童最低养育标准的指导意见 、 关于制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 ,对福利机构和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发放 1,000 元和 600 元最低养育津贴。2010 年民政部下发关于建立高龄津、补贴制度先行地区的通报 ,对 80 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由此,农村社会福利体系慢慢地开始完善,对于城镇居民来说,2008 年新劳动法实施,强制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保,让企业、工厂职工的社会保障福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也让我国排除了走“政府包办式”福利国家的迷路。 尽管如此,随着我国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金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二元经济所带来的城市与农村享受福利差异问题依然存在,我国社会福利改革之路依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