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科毕业论文 ( 20 届) 法学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摘 要: 青少年违法犯罪 不仅是司法界研究的重要课题,也是重大的社会问题 ,已被人们普遍关注。 青少年犯罪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文从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原因着手,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建议,以期对违法青少年的转化及犯罪遏制起到有益的作用。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犯罪特点;犯罪原因;犯罪预防 On The Causes And Prevention 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bstract:Juvenile Delinquen
2、cy Which will do great harm to society is one of the social problems, has been a central issue commonly focused by people.It is showing a rising trend in juvenile delinquency,causes of which are also complex.In this paper the writer gave a rational analysis of the charateristics、 the cause and preve
3、ntion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 on prevention which is expected to benefit juvenile transformation for the better and contain the delinquency. Key words :juvenile delinquency ; characteristic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caus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prevention of juvenile
4、delinquency 目 录 一、 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1 二、 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2 (一)国外青少 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2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3 三、 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3 (一) 犯罪年龄前移、趋于低龄化 3 (二) 团伙性特点及黑社会趋势 4 (三)暴力性犯罪严重 4 (四)偶发性(突发性) 4 (五) “性”犯罪占一定的比例 4 四、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4 (一) 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浅析 4 (二)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分析 5 五、 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矫治 7 (一) 实施校园“育苗”工程 7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育 8 (三)做好社会预防工作 8 注释 8 参
5、考文献 8 致谢 10 1 试论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研究起步较晚,但发展很快,在犯罪学的研究中起了首领的 作用。 -张友渔 在这个世界上,凡是关心自己未来的国家,都特别关注儿童。因为儿童是社会的明天。我们必须保护、教育和帮助他们,让他们成长为明天能肩负起责任的男人和女人。在这种背景下,青少年犯罪成了全社会的巨大隐痛。因为它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障碍并直接威胁到社会的未来。 一、青少年犯罪的概念 青少年犯罪现已成为一个社会聚焦的热点问题,它涉及社会、家庭、学校及青少年自身的方方面面,也反映出我国当前在各方面的问题和漏洞。正确认识和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 , 是摆在各级司法机关、
6、政法院校和法学研 究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正确认识和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形成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预防和控制,我们有必要对青少年犯罪概念加以界定。 我国对“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没有在法律上作出严格的界定,仅仅是在社会学、犯罪学研究中或在我国预防和治理犯罪的工作中,常常使用“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但是,由于“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在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因此,目前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阐释只是学理上的解释,而并非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是刑法学上的犯罪概念,目的是为了定罪量刑。从年龄 上来说,狭义青少年犯罪的年龄,一般是指已满 14 周岁至 25 周岁
7、的人;从刑法所规定的罪责来看,我国新刑法第 17 条规定:“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以上规定说明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只有犯了上述规定的犯罪,才负刑事责任;而未满 14 周岁的人即使实施了刑法规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用负刑事责任。新刑法第49 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 18 周岁的人和审判的 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另外,第 17 条第 3 款还明文规定:“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
8、轻处罚。”根据上述规定,狭义的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已满 14 周岁而未满 25 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个概念有两个突出的含义:第一,犯罪行为的主体必须是青少年;第二,是青少年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并需要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 广义的青少年犯罪不仅仅包括狭义的犯罪概念,而且还包括青少年所特有的犯罪概念,即有些行为如果是青少年人实施的认为是犯罪,而如果 是成年人实施的则不认为是犯罪。对于这一类仅针对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英美有一个专门的名称“身份罪”,如酗酒、逃学、流浪等等。由此,许多学2 者将广义的青少年犯罪概念表述为:“已满 6 周岁不满
9、25 周岁的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不良行为。”这个概念从年龄上说,之所以把青少年的年龄定位为已满 6 周岁至 25 岁,主要有以下四个原因:一是从预防青少年犯罪角度看,将青少年的年龄下限定为 6 岁,体现最近 10 多年来青少年犯罪研究所取得的一个共识,即预防青少年犯罪必须抓早;二是为了预防犯罪向低龄化发展趋势的需要,根据全国人大内务司 法委员会的调查,我国青少年犯罪初次有劣迹年龄为 6 岁,其高峰年龄为 8 岁至 17 岁;三是将青少年年龄定为 6 岁至 25 岁可以保持研究的连续性, 25 岁以下的青少年,基本上还处于不同程度的“不成熟”状态;四是因为 6 岁孩子一般来讲还刚入
10、学,经济、政治、信息等各种外部新鲜因素开始对其发挥着较大影响。由上可见,广义青少年犯罪概念是犯罪学上的青少年概念,其目的是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这样来概括:青少年犯罪是法律规定的具有特定年龄的青少年所实施的危害社会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样既可以反映青少年 犯罪最根本的性质,同时也是青少年犯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特殊之处。这就是笔者对青少年犯罪概念的理解。 二、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一)国外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从 19世纪末开始,国外青少年犯罪就已经成为人们所普遍关注的一个社会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尤其是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席卷全球的具有共同性的社会问题
11、。就全世界而论,无论是在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处在发展中的国家,大多面临着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严重状况。下面介绍一些英国、美国、日本等国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以便了解国外青少年犯罪的发展趋势以及研究和治理青少年犯罪的情况。 1、英国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英国的青少年犯罪同样有着极其悠久的历史, 1985年到 1991年,英格兰警察部门登记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加了 10倍, 1991年,刑事立案达 530万起。近年来英国的青少年犯罪有了新的变化,盗窃、抢劫、诈骗等财产犯罪以及暴力犯罪不断增加。在各类犯罪案件中,偷车、盗窃和抢劫案增加 13%以上;性和暴力犯罪分别增长 4.3%和
12、7.4%。过去 30年来,英国青少年犯罪比例竟高居全部案件之首,由此看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在英国的形式也是十分严 峻的。 2、美国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自 19 世纪以来,美国就已经成为了世界范围内犯罪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被称为“犯罪王国”。在 1967 年,美国的一份调查报告中指出:“美国缓解犯罪的最好的指望就是减少少年和青年犯罪”,尽管美国有关部门做了种种努力,但未成年人的犯罪仍然是困扰美国社会的一大难题,被视为“我们时代最为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据统计, 1994 年美国青少年犯罪的数量比 10 年前增加了 2 倍,因暴力犯罪而被捕的青少年人数增加了 50%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达 10
13、亿美元。 3、日本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在日本,少年犯罪一直呈现上升趋势,在 1951年、 1964年、 1983年、 1991年 、 1996年先后出现3 过五次高峰,且一次比一次迅猛。 2003年被警察辅导过有不良行为的少年是 1298568人,比 2002年增加了 15 7% ,是 1989年以来的最高记录。大多数不良行为是指深夜还在外游荡、吸烟等行为。 (二)我国青少年犯罪的发展状况 从 20世纪 70年代以来,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曾出现过两次高峰,第一次是发生在 70年代后期到 80年代初期,犯罪青少年由于没有确切的数字,仅据一些地区的典型调查看 ,这一次青少年犯罪高峰带有明显的“文化大
14、革命”过程中十年内乱后遗症的特点;第二次是发生在 80年代末 期到现在,这次青少年犯罪高峰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实现社会转型这种大的社会背景下出现的。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我国青少年犯罪出现了以下现象:失业和待业青年犯罪较为突出;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趋势日益发展;独生子女犯罪所占比重越来越大 1990年至今,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更加突出 。据公安部的统计, 1990-1998年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成员总数的比例一直呈上升趋势。详见表 1-1。 表 1-1 19901998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成员总数比例 三、青少年犯罪的特点 青少年犯罪既有一般刑事犯罪的共性,又有其特殊性。 由
15、于青少年处于人生的转型时期,这一特殊时期很容易出现许多问题,加上现代社会影响和家庭的疏忽,导致了许多青少年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因此, 研究少年犯罪的特点必须结合青少年的个体特征,掌握其成长规律,了解其生理、心理特点,从而把握少年犯罪的规律,只有这样 ,才能达到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矫正违法犯罪青少年人的目的。 (一)犯罪年龄前移、趋于低龄化 目前,从青少年犯罪的总体特征来看,青少年犯罪低龄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这是当今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最为显著的特点。由于对外开放的不断推进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社会生产力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精神文化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的提高,青少年的成熟期也普遍呈现出了提
16、前化的趋势,人的社会交往年龄越来越提前,这一方面使青少年智力获得了发展,而另一方面也使青少年犯罪向低龄化趋势发展。 从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青 少年的初始犯罪年龄比 70 年代提前 2 3 岁。据统计, 2000 年至 2002 年全国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 14 万人,年均递增 9.5%,与 1997 年至 1998 年未成年人罪犯总数 10 万人相比,上升了 36%。 这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趋向低龄化。 (二)团伙性特点及黑社会趋势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所占比例( %) 60.2 63 66.9 65 66.3 年份 1995 1996 1
17、997 1998 所占比例( %) 73.3 71.5 75.5 76.1 4 青少年由于本身依赖性较强 , 乐于合群,所以 青少年违法犯罪团伙少则三五人,多则上百人,在犯罪过程中,借助于团伙的力量减轻了犯罪者自身的恐惧心理。而现今,青少年违法犯罪多以团伙的形式出现,这极大地增加了犯罪的社会危害性。 当前,公共场所人多拥挤 ,环境复杂为青少年团伙犯罪提供了有利条件,当遇到被害人反抗时,他们就一哄而起,试图恐吓被害人以达到犯罪的目的,这些青少年团伙性犯罪的犯罪性质恶劣。例如江苏淮安市查获的带有黑社会色彩的犯罪团伙中,有 8 个是青少年犯罪团伙,这些犯罪团伙依仗人多势众,大势进行偷盗、抢劫、杀人等
18、犯罪活动。 (三)暴力性犯罪严重 青少年犯罪中暴力倾向日益明显是当前青少年犯罪最突出的一个特征。青少年犯罪手段有时极其残忍,即是说有的青少年犯罪时、残无人道、对被害人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之心,而且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以玩弄、残害别人为乐, 不计后果,以别人的痛苦获得自己的幸福感,从而酿成恶性犯罪。并且,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类型由单一型暴力犯罪向混合型暴力犯罪发展。 (四) 偶发性 (突发性 ) 由于青少年生理发育逐渐成熟 ,好奇心强 , 自控力和识别力较差 , 加上法制观念淡薄 , 在外界因素的诱导和激发下 , 突发犯罪。据有关部门统计 , 在青少年犯罪中 , 具有突发性质的案件约占57%。这些青少年
19、犯罪人原来并没有劣迹 , 其所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通常没有预谋 , 对其行为后果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例如,北京一男孩与女友吵架后非常生气 , 开上汽车在大马路上横 冲直撞 , 造成无故行人 11 人伤、 2 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五)“性”犯罪占一定的比例 青少年的年龄特征决定了他们在这个年龄阶段具有很强的好奇心,虽然其一方面有利于青少年的学习,但是另一方面也很有可能使得他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大量的青少年强奸案件反映,青少年走上这条道路有的是因为缺少家庭教育。多数人是由于看了黄色光碟后,经不起诱惑。由于现在网络交流的流行,据统计,被强奸的对象大部分是从网上结实的女网友。的确,青少年在交友时,缺乏判
20、断力,在别人的影响下,就可能做出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来,而女孩子的轻信又 给了他们可乘之机。青少年强奸案的出现,应当引起社会、学校和家庭的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应当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性犯罪。 四、 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犯罪是社会和历史形成的一种社会法律现象,是社会发展的产物。青少年犯罪和成年人犯罪一样,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引起青少年犯罪发生的各种因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结合在一起发生作用,引起犯罪的发生。 (一)青少年犯罪自身原因浅析 青少年阶段不仅从生理上来说是一个过渡阶段,而且从心理上来说也是一个过渡阶段,是 人的社会化过程的关键时期。在青少年
21、时期的社会化过程中,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内部心理结构的动5 力以及主观需要和客观现实性之间的矛盾错综复杂,使得社会化过程变得艰巨。 青少年犯罪最根本的原因在于青少年本身的素质,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低下是青少年犯罪最主要的自身原因之一。青少年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成长的特殊阶段,身处在这个年龄段的人,身体发育已经健全,但是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定型,对世界和整个社会还不太了解,容易受到外部事物的引诱。如果这一阶段解决的好,其社会化的方向正确,青少年的身心就会得到健康成长;否则,其社会化的方向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最后极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 有的青少年对社会上不良风气有一种神秘、想试试的心理; 有
22、的青少年辨别是非、 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差,易受诱惑而实施犯罪;有的学生成绩差,受到学校里老师和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挫,产生强烈的逆反心理和报复心理。 (二)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分析 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的概念是与青少年犯罪的个体原因的概念相对而言的。因此,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原因是指除青少年犯罪的个体原因以外的犯罪的客观原因,即引起犯罪的社会环境,例如经济、政治、家庭等方面的不良因素。 1、历史原因 当前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发展的转轨时期,这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变革,引起了人们的政治、经济乃至价值观念发生了全方位的转换,随着社会转型的深入进行,从而诱发青少年犯罪因素方面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随着经
23、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开展,一部分先富起来,某些社会成员之间收入的差别太大,在社会成员之间出现了社会分配不公、两级分化现象,许多人对这种经济不平衡不能正确对待,在这种情况下滋生了“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这就助长了拜金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泛植,而传统的价值观受到了诸多的置疑和摒弃。而社会 的失范对于青少年的成长和发育具有尤其深刻的影响,而面对这种消极的社会现实,一些因为没有正当的经济来源的青少年,便寻求非法的途径来满足自己的生活需要。 2、经济原因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使得原来那种对经济和犯罪实行“双重限制”的控制模式发生了根
24、本变动,最显著的莫过于人、财、物的流动增加。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货币、人口大量流动,城乡交流频繁,因而犯罪活动范围增大,侵犯目标也日益增多,销赃渠道极为广泛,而我们的防范措施又跟不上,致使盗窃、抢 劫、诈骗案件也随之上升。而青少年攀比心理比较强,看着别人大把大把的花钱,自己也想要那样地去享受和摆阔气。有的人甚至认为那些大款大富人家的钱都是靠偷税、走私、贩毒等违法手段赚来的,自己也可以用这些违法犯罪的方式走上致富的道路,这就会导致他们采取犯罪的方式改变贫富的差距。根据青少年犯罪研究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犯罪总数的 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又
25、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 70%以上,并且绝大部分是以抢劫、盗窃等侵犯财产型犯罪为主。 2000 年人民日报有一篇报道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 194 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调查统计表明,盗窃、抢劫、抢夺等侵犯财产犯罪共 111 件,占 76%。 6 3、文化原因 我国在实行对外开放,吸收西方先进文化的同时,一些不健康、低级下流的的东西通过各种渠道渗透和毒害人们的思想。不健康的社会现象的存在,影响着一些未成年人的精神追求,种种因素诱使青少年犯罪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犯罪亚文化。青少年犯罪亚文化是指犯罪青少年亚群体在犯罪活动中形成的与主流文化相悖的文化特征,是社会文化冲突的负效应之一。
26、严景耀先生指出:“犯罪不是别的, 不过是文化的一个侧面,并且因文化的变异而变异如果不懂得犯罪的文化背景,我们也不会懂得犯罪。换言之,犯罪问题只能以文化来充分解释。”由此可看出,犯罪是一种变异的文化,而文化的变异又可导致犯罪的产生,两者之间是相互的。例如,目前在文化市场上,各种文化传媒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们健康的内容,既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严重的污染,又对涉世不深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 另外,农村文化生活的缺乏也是农村青少年滋事的原因之一。例如,一些不法之徒假借经营歌厅、洗头房、发廊等服务性行业,招收农村女性青年从事卖淫活动。 4、家庭原因
27、 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场所,是一个人社会化过程的起始点,一个人从出生之日就受到家庭的影响 ,家长的良好道德品质和言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心尊重、理解信任,是教育子女的基本条件。与家庭有关的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家庭结构不健全。 当今社会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因夫妻间分居、离婚、一方亡故或再婚双亲亡故的单亲家庭增多,同时,根据相关资料表明,在近年来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中,生活在离 异的单亲家庭之中的占有很大的比例。因为,生活在这种残缺家庭中,失去了父母的教育关怀,幼小的心灵受着大起大落的情感冲击,精神处于严重的超负荷状态,长期的内心痛苦导致他们心理的失衡,渐渐形
28、成变态人格,很难融合到正常的社会中去,在心理无法得到平衡的时候,很可能采取极端的手段去处理问题。当前我国城乡因情恨引发的伤害案件比比皆是,作为父母有责任、有义务维护家庭婚姻的稳定,保证家庭结构的完整。 不正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一是过分溺爱娇纵孩子,视独生子女为掌上明珠,家长对子女百依百赖,重视物质方面的满足,忽视了思想 品德的教养,随着时间的推移,当他们走向社会时,经不起挫折,当他们增长的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某些限制时,就会向家庭外扩张,走上犯罪道路。二是家庭暴力,“棍棒底下出孝子”这是一直以来被人们公认的打骂结合的教育方式,家长对子女缺乏科学而正确的教育方法,以粗暴的态度对待孩子,靠棍棒维护
29、家长的权威,经常为一点小事对孩子大打出手。他们不懂得,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对孩子根本起不到教育和引导作用,只会给孩子的身心健康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他们不懂得,自己的行为,孩子都还看在眼里,并潜移默化地转化为他们的行为方式,觉得打骂是 征服他人的一种权威,进而开始用武力解决一切问题。当使用拳头获得“敬畏”,得到满足后,畸形心理得到强化,一旦这些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了,遇上了犯罪动机,就会发生暴力型犯罪,且多属于攻击性行为。三是家长对孩子盲目的期望,很多家庭家长对孩7 子倾注了全部的爱,同时也对子女的学习成绩提出更高的要求,生活在这种不良环境下孩子就易产生极大的心理压力,产生了逆反心理。当这些压力超
30、过了他们的承受能力时,极易可能会误入歧途。 5、 学校教育失误 学校承担着对青少年进行主流文化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的任务,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担负 着教书育人、传播人类文明、培养对社会有用之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任。良好的教育环境必将对孩子心灵成长产生积极的影响,相反,如果教育方法不当,就会使孩子染上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比如“云南马加爵事件”就充分暴露了我们现代教育生态里的不足。 教学指导思想出现偏差。一些学校片面地追求升学率,把分数作为衡量学生的唯一尺度,从而忽视了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将全面发展教育浓宿到智育上,并愈演愈烈,终而发展成为“应试教育”。在这种“应试教育”的思相指导下,发生过
31、很多因过分重视学习、重视成绩而引发的悲剧,因为学校教 育将重点放在解决考试的问题上,德育工作被忽视,使得法制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作用降低,甚至未起到作用。 学校监管不力。目前一些学校管理上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年龄、生理及心理特点,管理过于成人化、封闭化,规章制度不健全,对学生的不良行为不能进行及时的帮教处理,从而使得学生产生厌学、辍学现象,这样就会导致一些青少年可能与社会上的人交往,在外界诱惑的作用下 , 容易产生犯罪心理 , 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青春期性教育力度不够。性问题已经成为青少年犯罪仅次于为了钱和义气而犯罪的主要动机。据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性犯罪占中国 青少年犯罪中的 30%。由于很多
32、学校对学生不展开青春期教育,使得学生因缺乏对性生理成熟的正确认识,从而极易接受来自于社会的不良的性信息、性知识与性观念,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当今迅猛发展的网络文化是引诱没有辨别能力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温床,特别是网络淫秽色情信息的传播。 五、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及矫治 解决青少年犯罪的问题 , 既要抓住重点 , 又要有发展眼光 , 才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是我们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出发点。但是预防和矫治青少年犯罪切不可盲目,必须遵守一些基本 原则,即教育保护原则、及时防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科学性原则。 (一)实施校园“育苗”工程 良好的育人环境是青少年得以健康成长的保障,而 学校是青少年社会化的场所 , 良好的学校教育 ,帮助青少年抵制和消除不良社会因素的影响。 学校应当把思想品德教育作为重中之重,要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 要充分发挥小学品德课、初中思想品德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在思想品德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 同时还应当要求其他教师在相 关学科的教学过程中 , 注意渗透思想品德和法制教育的内容 要注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以道德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 寓教 于乐。 对于达到义务教育年龄的青少年,在进行上述教育的同时,应当进行预防犯罪的教育。进行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