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刈还是获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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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1/8是“刈”還是“穫” (首發)葛希谷近讀徐在國先生“是刈是濩”解一文(底下簡稱“徐文” ) ,1對於徐文將 釋為“刈”感到尚有商榷的空間,故撰作此文向徐先生及學界同人請教。詩 周南 葛覃 :“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維葉莫莫。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斁。 ”對於“濩”字, 毛傳云:“濩,煮之也。精曰絺,粗曰綌。 ”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云:“傳本釋訓 。濩即鑊之假借。鑊所以煮,因訓鑊為煮。 ”其他更多關於“濩”訓為“煮” ;或讀為“鑊” ,訓為“煮”的古書例證可參見徐文

2、。但徐文認為“濩”字當讀為“穫” ,原因在於安徽大學藏戰國楚簡詩經 葛覃 作“是刈是穫” 。 “穫” 、 “濩”為異文,可以證明毛詩“濩”當讀為“穫” ,訓為刈。因此徐文認為“濩”字傳統的訓釋為“煮”是有問題的。對於安大簡 “是刈是穫”一句,徐文認為“刈”與“穫”互訓,二者是同義關係。所謂“刈”寫作从“禾”从“ ”,據此徐文認為舊釋為“穫”的幾個字都應該改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2/8為“刈” 。之後有研究者在徐文的基礎上提出考釋文字應該兼顧“形音義” 。2謹按:徐文指出“ ”學者多釋為“列

3、” 。又認為張崇禮先生釋“ ”為“刈”是最合理的,張文也是從“列”去通讀的。但徐文又說釋為“刈” , “還無法對這個字做出科學的分析” 。筆者認為“”還是應該釋讀為“穫” ,而且可以作出比較合乎學理的論證。先看字形的證據:清華七越公其事簡 33:“亓(其)見又(有)(列) 、又(有)司及王 (左)右” ,石小力先生指出:“ ”字 原 形 作 , 整 理 者 讀 為 “察 ”。 今 按 , 該 字 又 見 於 清 華陸 子 儀 簡 12, 作 , 蘇 建 洲 先 生 釋 為 “列 ”( 原 注 : 蘇 建洲 : 清 華 陸 文 字 補 釋 , 簡 帛 網 , 2016年 4月 20日 。 ) ,

4、 該 字 從 戈從 , 古 文 字 刀 旁 與 戈 旁 作 為 偏 旁 常 通 用 , 如 割 字 從 刀 , 在 楚 文 字 中 又 從戈 作 “ ”, 故 該 字 應 即 “列 ”之 異 體 。 有 列 , 指 在 朝 堂 上 有 位 次 的 大臣 。 國 語 周 語 中 : “夫 狄 無 列 於 王 室 。 ”韋 昭 注 : “列 , 位 次也 。 ” 晉 語 九 : “在 列 者 獻 詩 使 勿 兜 。 ”韋 昭 注 : “列 , 位 也 。 ” 禮 記 曲 禮 下 : “去 國 三 世 , 爵 祿 有 列 於 朝 , 出 入 有 詔 於 國 , 若 兄 弟宗 族 猶 存 , 則 反

5、告 於 宗 後 ; 去 國 三 世 , 爵 祿 無 列 於 朝 , 出 入 無 詔 於 國 , 唯興 之 日 , 從 新 國 之 法 。 ” 孔 叢 子 論 書 : “孔 子 曰 : 天 子 諸 侯 之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3/8臣 、 生 則 有 列 於 朝 , 死 則 有 位 於 廟 。 其 序 一 也 。 ”3 其說可從。此外,慈利楚簡有“列”字作 。 上博九陳公治兵簡 11“五人於伍,十人於行。行 不成,卒率卒命從灋。 ”的,單育辰先生釋為“ 列”4。由文意來看,其說可從。字形可能是

6、、 一類的寫法的譌變。5楚簡這種寫法的“列” 寫法顯然與“”不同。“ ”字上部最早由蘇建洲指出應釋為“歺” ,6郭店性自命出31“濬”作 ,7上博(一)性情論 19 相應字作 ,8後者上部的“歺”旁作 ,與“ ”的上部作“ ”完全同形,可見“”應釋為 “歺” 。9另外,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繫年簡 82“爲長 而 (洍)之,以敗楚師” ,整理者隸定作 “ ”,讀爲“壑” ,十分可信。10鄔可晶先生指出“長壑”就是長溝。 韓非子外儲說右上說一記載“季孫相魯”時, “魯以五月起衆爲長溝” ,其語與繫年 “伍雞將吳人爲長壑”相近。 (晉書張協列傳中還有“長壑”一詞,見下文。 )從字形看, “ ”卻只能分

7、析爲从“水” 、 “叡”聲,蓋即疏濬之“濬”字。不過,這個“濬”字在此不讀“濬”音,而應讀“壑”音;這跟“ ”的情況完全相合。11這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4/8是 可釋為“歺”的例證。清華一金縢 簡 9“是歲也,秋大熟,未 。 ”今本尚書作“秋,大熟,未穫” 。整理者指出疑“即 字, ,曉母鐸部,讀爲匣母鐸部之穫 ”12,可信。其後鄔文進一步指出當分析為从“刀”从“壑”聲(“壑”從“ ”) ,疑爲“穫”之異體。徐文則認為“ ” ,應分析為從“攴” , “刈”聲, “刈”字繁體。今本作“穫”

8、,是因為“刈”和“穫”的意思均為收割、收穫,屬於同義互換。謹按:根據上面字形的分析,我們自然不能同意金縢的字形釋為“刈” 。根據徐文所說同義互換的看法,我們反而應該考慮安大簡葛覃 “是刈是穫”中的所謂的“刈”當是“穫” ,與今本的“刈”也是同義互換的關係。至於“是刈是穫”的“穫”如何書寫,徐文並未公布。楚簡尚有兩種“穫”的寫法如下:(1) 清華三湯在啻門簡 14“ (起)事又(有)穫”的“穫”作 。(2) 包山簡 256“ ( )魚一 ”對於包山的字形,何琳儀先生戰國古文字典根據( 汗簡 中之一禾部引義雲章 ) 、 (古文四聲韻入聲鐸韻引義雲章 ) ,將其收入“戈”聲首下,讀為“ ”(846

9、頁)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5/8董珊、陳劍兩位先生則認為“戈”與“穫”聲音不近,當分析為从戈从禾會意,是“刈穫”之“穫”的表意字。燕王職壺“穫”作 ,將戈援畫在“禾”的中間, “以戈斷禾”之意更顯。從包山遣策上下文看,簡文此字表示的是某種烹調或炮制方法,可能讀為“濩” 。詩經周南 葛覃: “是刈是濩,為絺為綌,服之無懌。 ”毛傳:“煮也。 ”爾雅釋訓:“是刈是濩,濩,煮之也。 ”“濩魚”應即“煮魚” 。包山遣策簡文或言“囂(熬)魚” (簡 257) ,熬古訓為“干煎” (說文 ) 【參看

10、包山竹簡整理小組注釋 525、526。 】與“濩魚”可以比較。13換言之, 安大簡 “是刈是穫”的“穫”讀為“濩”是沒有問題的。比對諸多傳世文獻均將詩周南葛覃“是刈是濩”的“濩”訓為“煮” ,實在沒有理由根據安大簡的寫法去否定舊說。況且葛布在織成絺、綌之前確實需要煮過,14這也說明舊說是可信的。總之,我們認為根據字形與典籍訓解來看,安大簡葛覃應該讀為“是 15(穫)是穫(濩) ”,一為記詞為穫,一為文字為“穫” ,二者情況不同。底下檢討徐文根據“刈”改讀的幾個例證。 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 4“ 民獵樂 ”,徐文釋為“刈 ”,讀為“乂” , “乂民”即“治民” 。並指出古書多見“乂民” ,如

11、尚書康誥: 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6/8“往盡乃心,無康好逸豫,乃其乂民。 ”尚書召誥: “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 ”謹按:“乂民”即治理人民,是個中性詞,甚至有偏向好的意思。如書康誥:“往敷求于殷先哲王,用保乂民” 、 偽書泰誓:“天其以予乂民,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 ”大戴禮記曾子立事:“昔者天子日旦思其四海之內,戰戰唯恐不能乂” 、 史記三王世家:“毋侗好軼,於戲,保國艾民,可不敬與。 ”漢書武五子傳:“保國乂民,可不敬與” 。上引尚書召誥 ,屈萬里

12、、劉起釪均斷讀作:“其惟王勿以小民淫用非彝、亦敢殄戮;用乂民,若有功。”16金文字多作“辥” ,或疊乂爲附加聲符作“ ”。大克鼎(2836)“諫辥(乂)王家” 、 “保辥(乂)周邦” ;毛公鼎(2841) “命女(汝)辥(乂)我邦、我家內外” 。反觀上博五鮑叔牙與隰朋之諫簡 4“ 民獵樂” ,誠如鄔文所指出的:各家公認,舊有的關於“ ”字的各種釋讀,以陳劍先生據釋“列”之說讀爲訓“虐” 、“害”的“厲” ,17從文義看“最爲順適”18。鄔文則讀為“郄民” 。總之簡文的詞意是負面詞,徐文讀為“乂民”恐不可信。清華六太伯甲5、 太伯乙5“ 戈盾以 (造) 【五】勛” ,徐文引黃德寬先生的意見,認為

13、亦當訓為治, “乂戈盾”即整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7/8治整理戈盾。謹按:此說恐亦不可從。一方面“乂”字的賓語似未見“戈、盾” ,訓為“整治整理戈盾”沒有文獻上的證據。其次,簡文上下文是“昔 (吾)先君 (桓)公 (後)出【四】自周,以車七 (乘) ,徒 =(三十)人,故(固)亓(其)腹心, (奮)亓(其) (股) (肱) ,以 於 , (笠?) (胄)鼙(甲) , (擭)戈盾以 (造) 【五】勛(勳) ”,19主語是“先君桓公” ,很難想像鄭桓公還需要整治整理戈盾。整理者讀為“擭” ,說文

14、:“握也。 ”比徐文合理。至於其餘例證由於文義卡不死,此從略。總之,本文認為“ ”等字,目前看來還是釋為“穫”較為合理。1 最早宣讀於“上古音與古文字研究的整合”國際研討會,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及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主辦,2017 年 7月 15日-17 日。後發表于安徽大學學報( 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7 年第 5 期,頁 83-86。2 來國龍:釋列與歺:兼論兩種不同的古文字考釋方法(“以形爲主”與“形音義綜合”法) , “中國簡帛學國際論壇 2017”,2017 年 10月 10日。又發表於“清華簡國際研討會” ,澳門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及香港浸會大學饒宗頤國學院主辦,2017 年

15、 10月 26日-28 日。3 清華大學出土文獻讀書會:清華七整理報告補正 ,2017 年 4月 23日,http:/ 單育辰: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九) 雜識 ,出土文獻的語境國際學術研討會暨第三屆出土文獻青年學者論壇,新竹清華大學,2014 年 8月。復旦大學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中心網站論文鏈接:http:/ 年 11月 26日 發佈日期:2017 年 11月 26日 頁碼:8/85 以上例證參見蘇建洲:試論“禼”字源流及其相關問題 , 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五輯 ,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17 年 4月,頁 562-563。6 蘇建洲: 上博(五) 鮑叔牙與隰朋之諫 “豎刁與易牙為

16、相”章字詞考釋 ,簡帛網,2006 年 3月 17日。又見蘇建洲:上博楚簡(五) 考釋二則 ,簡帛網,2006 年 11月 27日。7 字形摹自編輯組編:簡帛書法選:郭店楚墓竹簡性自命出 ,北京:文物出版社,2002 年 12月,頁 31。8 劉釗:讀郭店楚簡字詞札記 , 郭店楚簡國際學術研討會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 年 5月,頁 78、陳偉:郭店簡書性自命出校釋 , 新出土文獻與古代文明研究國際學術研討會會議論文 ,2002 年 7月、李天虹:郭店竹簡性自命出研究 ,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 年 1月,頁208。9 蘇建洲:金縢 “獲”字考釋 ,同作者楚文字論集 ,臺北:萬

17、卷樓圖書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 12月,頁 351352。10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貳) ,上海:中西書局,2011 年 12月,下冊 170頁。11 鄔可晶:說金文“ ”及相關之字 , 出土文獻與古文字研究第五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 年 9月,頁 216-235。 (底下簡稱“鄔文” )12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研究與保護中心編、李學勤主編清華大學藏戰國竹簡(壹) ,下冊 161頁。13 董珊、陳劍:郾王職壺銘文研究 , 北京大學中國古文獻研究中心集刊第 3輯,北京大學出版社 2002年 10月,頁 45。亦參見陳劍:甲骨金文“ ”字補釋 , 甲骨金文考釋論集頁 104。14 鄧敏文:竹坪村驚現五千年前葛布生產工藝流程 ,黔東南新聞網 2014年 9月 2日,http:/ http:/ 這個字是根據徐文的描述模擬出來的16 屈萬里:尚書集釋 ,臺北:聯經出版事業公司,2010 年 10月,頁 176、劉起釪:尚書校釋譯論 ,北京:中華書局,2005 年 4月,頁 1442。17 蘇建洲:上博楚簡(五) 考釋二則引陳劍先生來信。18 引號中的話引自宋華強清華簡金縢讀爲“穫”之字解說 。19 這段釋文乃擇諸家說法之善者而從之,此不一一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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