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深化“美丽杭州”建设行动方案(送审稿)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和“美 丽杭州” 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 年),紧密结合杭州市“ 十三五” 发展规划,加快生态文明示范创建,纵深推进“美丽杭州” 建 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 展理念, 坚定不移沿着“ 八八 战略”阔步前进,以新时代新发展新形势为契机,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抓手,加快推进“美 丽 杭州 ”建设,开启杭州生 态文明建 设新征程,
2、引领杭州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厚植生态文明之都特色优势,努力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打造美丽中国的杭州样本,谱写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杭州篇章,推进美丽杭州永续发展。二、主要目标经过不懈努力,到 2020 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到- 2 -2022 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生态系统持续恢复,生态文明体制不断健全,“西湖繁星 ”“钱塘碧水”“江南净土”成为美丽杭州的生动写照,全面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彰显生态文明之都的丰富内涵。大气环境质量。
3、到 2020 年,全市 PM2.5 平均浓度达到38 微克/立方米,完成国家下达的 “十三五”节能和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基本消除臭气异味污染,60% 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到 2022 年,全市 PM2. 5 平均浓度达到 35 微克/立方米,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水环境质量。到 2020 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在90.3%以上,力争消除 V 类水质断面,彻底消除劣 V 类水体;到2022 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实现 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到省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含固废)。到 2020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
4、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3%以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 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 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到 2020年,80%以上的区(县、市)建成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县、市);到 2022 年,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三、行动任务- 3 -(一)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清洁排放区、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大幅削减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一是全面治理“燃煤烟气”,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消费项目减量替代,
5、降低煤炭消费比重,到 2020 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同比 2015 年下降 5%以上。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锅炉废气排放“杭州标 准” 。全面巩固深化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成果,到 2020 年基本淘汰 35 蒸吨/小时(不含)以下燃煤锅炉。全面淘汰以煤炭(含煤炭制品)、重油及轻质柴油为燃料的工业炉窑或改造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推进园区集中供热,积极引导用能企业实施“煤改气 ”、“煤改电”、 “油改电”。完善天然气输配管网系统,有效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到 2020 年,实现中心镇天然气供应全覆盖,全市天然气供应能力达到 40 亿立方米,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占比提高至 11%以上。深入
6、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20 年,新建建筑全部达到绿色建筑要求。二是深入治理“工业废气”,推动产业发展清洁化。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 VOCs 排放“杭州标准”。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继续推进全市化工、印染、造纸、冶炼、铸造等大气重污染企业的淘汰关停,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制定实施严于国家和省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到 2020 年,每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 100 家以上,淘汰整治“ 低小散”“ 脏乱差”企业(作坊) 1000 家以上。全面推进- 4 -重点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治理,每年完成 120 家以上废气重点工业企业整治。深入开展化工、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水泥、石化
7、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合成革等 8 个重点行业及卫浴、制鞋、制笔、羽毛球拍等特色产业 VOCs 治理,2020 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 2015 年下降 30%以上。对国家级、省级工业园区或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试点示范,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和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开展恶臭异味治理,完成萧山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等重点区域聚酯化纤行业整治,完成处理能力超过 5 万吨/日(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治理,到 2020 年,基本消除垃圾、生活废物的臭气异味污染,推进区域性恶臭异味污染“全面清零” 。三是加快治理“车船尾气”,实现车船尾气清洁化。大力推进国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
8、汰更新,到 2020 年,全市建成区各类国柴油货车和燃油公交车“全面清零” 。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到 2020 年,全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环卫、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 80%以上,到 2020 年底前,全市建成区公交全部更新为新能源车辆;到 2021 年底,出租车(含网约车)力争全面更新为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加快公用充电桩网络体系建设,到 2020 年,新建集中充换电站不少于 160 座、公用充电桩不少于 3000 个。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停止销售低于国标准的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
9、- 5 -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三油并轨” 。加快老旧船淘汰及提升工作,推动船舶清洁能源替代,划定全域河流为船舶低排放控制区,禁止以国 V 标准以下柴油为燃料的船舶航行和停泊。加快港口码头低压岸电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2018 年全市新建作业区(码头)低压岸电工程覆盖率达到 100%。建立完善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源清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加快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治理和淘汰更新。加快修订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管理要求纳入修订内容。四是强化治理“扬尘灰气”,实现扬尘管理精细化。制定扬尘在线监测技术规范,出台重点领域扬尘排放地方标准。加强建设工
10、地扬尘控制,严格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和暂不开发土地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七个 100%”长效机制,推广使用自动冲洗、雾炮、扬尘在线监控等措施,到 2020 年,全市建设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化全覆盖,深入推进主城区工地扬尘“全面清零” 。拆房工地要严 格落实湿法施工,六城区 1 个月以上暂不开发的裸露土地、绿化带裸露土地要落实临时绿化或覆盖等抑尘措施。提高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到 2020 年,主城区(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 75%以上,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达
11、到 65%以上。市域公路(高速公路除外)洒水作业 1 次/天。- 6 -加强堆场装卸扬尘控制,到 2020 年,主城区物流堆场全面实施顶部覆盖,内河易扬尘码头及堆场地面硬化率达到 100%,装卸及堆场区域喷淋设施覆盖率达到 100%。五是推进治理“城乡排气”,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实际、块抓条保”的工作原 则,依法落实属地和部门相关职责,以遏制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污染问题为重点,按照“ 规 范一批、提改一批、关停一批” 的要求,持 续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合理规划布局,配套建设餐饮专项用房或专用烟道,源头上解决油烟污染和市场需求。开展机关事业、企业等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管理
12、,定期清洗维护,开展抽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督促整改。全面推广秸秆还田、秸秆制肥、秸秆饲料化、秸秆能源化利用等综合利用措施,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到 2020 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 95%以上。 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全市域禁烧秸秆和垃圾。逐步扩大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二)打赢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 2.0 版“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认真落实“ 河长制”“ 湖长制”,巩固剿劣成果,防止水 质反弹,建设美丽河湖,不断增强人民的碧水获得感。一是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千岛湖等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全面排查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在 2018 年底前完
13、成违法违规项目的整治,到 2020 年前,形成以水库为主、河湖为辅的水源供给格局。加快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7 -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到 2018 年底,完成钱塘江、东苕溪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到 2022 年底,力争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面完成,努力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源风险“全面清零” 。加强饮用水源地预警监测自动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到 2020 年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全部建立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二是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制定涉水重污染行业“杭州标准” ,到 2020 年,完成化工、印染、造纸等涉水重污染行业地方排放标准的制定。结合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行动,加快钱塘江流域化工、印染、造纸等
14、企业或产能的搬迁改造,2022 年完成 369 家企业关停转迁。加快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废塑料、农副食品加工、砂洗等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列入原地规范提升名单的企业,2020 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提升任务。开展工业集聚区“污 水零直排区” 创建, 2018 年底前, 7 个工业集聚区“ 污水零直排” 达到 验收标准,2021 年底前,所有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达到验收标准。加快建立工业集聚区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排水许可证发放等管理的“ 一园一档” 。2018 年底前,重点排污单位全部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同环保部门联网,依法公开排污信息。三是强化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城镇和农村污水处
15、理“提质增效” 三年行动,推进 市域污水直排“ 全面清零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部执行一级 A 以上标准,到 2020 年,全市每年新增改造污水管网 100 公里以上。2018 年启动 8 个城镇污水处理厂清洁- 8 -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到 2019 年底,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级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均达到 95%以上。到2020 年底,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达标,城镇污水处理“三个率” (运行率、 负荷率、达标率)达到省考核要求。到 2022 年底,在不能稳定达标的省控断面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汇水区域内,以及在环境容量超载地区内的日处理规模 1
16、 万吨以上的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达到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标准;所有区(市)、县城、建制镇实现污水截污纳管和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基本形成收集、处理和排放相互配套、协调高效的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完善设施运维监管平台建设,2018 年底前,对部分日处理能力 30 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标准化运维,数量不少于 106 个。到 2020 年底,日处理能力在 30 吨以上的治理设施基本实现标准化运维管理。开展生活居住小区“污水零直排”创建,到 2019 年底,完成 40%以上生活居住小区“污水零直排”建设;到 2020 年底,完成 80%以上生活居住小区“污水零直排
17、” 建设,力争 40%以上的县(市、区) 基本达到“ 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标准;到 2021 年底,力争全市的县(市、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 建 设标 准。四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聚焦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化肥农药使用、农村生活污水等重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增量“全面清零”。 严格执行禁(限)养区制度,切实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 9 -责任,确保“两分离三配套 ”设施正常运行,排泄物定点定量定 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完善线下网格化巡查与线上智能化防控相结合的长效机制,2018 年底前,对存栏 500 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封闭式集粪棚改造,规模养殖场畜禽排泄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98%以上,
18、完成美丽生态牧场建设 25 家。到 2020 年,实现规模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100%。调整优化水产养殖布局,科学划定禁养区、限养区,明确水产养殖空间,严格控制水库、湖泊、滩涂和近岸小网箱养殖规模。推广标准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2018 年底前,全市再建标准化池塘循环流水养殖水槽 30 条,建成后新增产能 990 吨,养殖尾水零排放。到 2022年底,完成规模以上设施化养殖场尾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2018 年底前,建设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示范项目 24 个;实施测土配方施肥 390 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 18 万吨、配方肥 2 万吨,实现不合理施用化肥减
19、量 2700吨;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 66.8 万亩,病虫害绿色防控面积 61.6万亩,实现农药减量 98.5 吨;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达 80%、回收后处置率达 90%。到 2020年底,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 2022 年底,全市化肥使用量比 2017 年再下降 2%。五是强化各类水体治理。开展美丽河湖建设,2018 年开展美丽河湖创建 13 条(个)。到 2022 年底,8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建成“美 丽河湖县 ”。加快船舶水治理,推 进本市籍 100-400 总- 10 -吨内河货船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2020 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
20、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全面完成港口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设施建设,保障船舶污染物可送岸接收处置。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严控地下水超采,到 2020 年底,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加强陆海统筹,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2018 年底前,完成 6 个入海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提升。加强入海河流治理,对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海溪闸实行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到 2020 年底,全市 1 条主要入海河流总氮浓度达到目标要求。加强防洪排涝设施改造,推进平原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到 2022 年底,新增强排能力 200 立方米/秒,排涝能力总体达到 20 年一遇;推进江河干堤加固
21、工程建设,到 2022 年底,完成江河干堤加固 55 公里,基本实现城区和重点镇所在防洪闭合圈全封闭;完成 1000 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三)打赢净土清废保卫战。摸清土壤环境底数,突出土壤修复治理,增强固废处置能力,日益提高人民人居环境安全感。一是扎实推进土壤环境质量调查。按照浙江省土壤污染详查安排的统一部署,开展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2018 年底前,查明全市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 年年底前,完成 937 家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调查、地块风险筛查、采样方案编制和前期准备。2020 年 9 月底前,完成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