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当代大学生价值观的混乱【摘 要】2013 年 4 月,上海复旦大学黄洋同学因喝寝室饮水机中的水中毒而亡,投毒者为同寝室林某。这件事件引起了社会很大的关注和广泛的讨论。作为社会精英群体当代大学生,用投毒的方式了解个人琐碎矛盾,令人咋舌。这件事件凸显了当代大学生的价值观难题。本文针对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这三个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分析,从目的论、义务论、情操论等伦理学理论的视角对当代大学生存在的价值观难题进行了伦理的分析和价值的探究。 【关键词】大学生价值观;知行不一;漠视生命;良心失守 一、事件缘起 2013 年 4 月 1 日,住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西 20 楼的黄洋早上起床后
2、,喝了一杯寝室饮水机中的水。喝完水后,他发现水的味道与往常不一样。于是他没有继续再喝,并且为了避免寝室其他两位同学误喝了他认为已经“过期”的水,对饮水机进行了清洗。 大概快到早上十点多的时候,黄洋突然感觉身体非常不适,很快他便开始恶心、呕吐、发烧。老师和同学们得知情况后,立即将黄洋送至医院救治,医生的初步诊断认定黄洋只是吃坏了东西,就给他进行了输液治疗。不过输液没有任何治疗效果,黄洋的手和脸很快就肿了起来,医院启动了急诊,发现他的肝功能出现了损伤。接着 4 月 3 日,黄洋血小板开始减少,被转移至外科重症监护室,医生此时才发现黄洋中毒。72日,黄洋鼻孔开始出血,医生无法查出中毒毒源。9 日,黄
3、洋师兄孙某接到一条神秘短信提醒他某种化学物质,警方很快根据这条线索查出黄洋的中毒来源寝室饮水机。12 日,黄洋瞳孔放大,脑电图消失。16 日去世。19 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逮捕在饮水机中投毒的黄洋室友林某。据查证,林某因为生活琐事与黄洋产生不愉快,经过事先预谋,3月 31 日下午,他将做实验剩下的剧毒化学物质 N二甲基亚硝胺注入寝室饮水机中。 二、复旦投毒案凸显的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分析 这个以生命为代价的精英犯罪案发人深省,其中凸显了当代大学生价值观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角度加以探索和解读。相对于几千万名大学生群体来说,这或许可以被认为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仍然不能不说这是
4、一个严重的教训,是高校教育在某一方面机制能失调、制度规则调节失效的一个表征。同时这个案件也见证了世道人心,值得我们引起高度警惕和反思。当然,这一切都要从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难题说起。 (一)知行不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大学生一度成为很多人梦寐以求的身份追求。三十多年的发展,高考制度的存在实现了很多人的梦想,到如今大学生随处可见。可是,近年来出自大学生的校园命案,让我们望而止步,让我们心生疑惑。曾经遭受追捧和敬佩的大学生为什么3残害起同胞的生命?我们惶恐,我们更不安。作为社会精英的大学生更应该懂得珍惜和尊重他人的生命,为什么在行动中却要铤而走险,去践踏心中认可的那条道德律令呢?这就
5、是社会精英大学生的知行不一。 说到知行关系问题,我们必须回归到中国传统文化中去探索。五千多年优秀传统伦理道德文化的积淀,为我们真正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一位知行合一的人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础。中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就曾说道:始吾与人也,听其言而信其行;今吾与人也,听其言而观其行。他告诉人们要真正地认识一个人,必须要看他能否做到言行一致,他认为一个社会的精英或者当朝的君子一般都是“耻其言之过其行” 。所以,我们在孔子的论述中发现,做到知行合一才是孔子心中真正的君子。如果一个人无法做到“纳于言而敏于行” ,那么他就不能成为圣人或君子,而仅仅是一个“小人” 。所以在这里孔子主要想告诉我们做人做事的
6、基本原则,更不要说对于当代社会精英大学生来说,更应该做到知行合一。 此外,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学说也为我们正确认识大学生知行不一问题提供了理论指引。王阳明一直强调做人要成为圣人,成为圣人就是一种超越的道德实践。那么我们如何成为圣人,首先必须知道善恶,分清楚善恶是成圣的第一步,因此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 。他启发我们要想成为一名圣人,就要主动地去认识善恶等内在良知,要在内心将这种良知作为根本法则,从而才能实现格物致知。其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在某些人做恶时,这些人未尝不知道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可是他们仍然去做了。这正如斯宾诺莎所说“想象4并不只是由于单纯的真理的出现而
7、消散,但是必须因为有了更强而有力的想象,才可以排除我们现时所想象的对象的存在” 。所以在本案中我们发现林某作案时并不是不知道投毒杀人是不应该的,可是当时在他的脑海中并没有出现更强有力的道德感或者更强的良心意识来阻止他行恶,尽管世人皆知行恶是不能也是不行的。因此,王阳明力求解决正确的道德判断没有让人们完成为善去恶的道德实践这一难题,所以他又提出“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 。在这里王阳明更加突出了行的重要性,他认为行才是主体知行合一观念的真正完成,道德主体必须在多次的实践中行义理,从而让良知本体得以扩散,强化主体内心的道德律令。 在本则案件中,我们看到,林某作为复旦大学的医学高材生,更应该明白救死
8、扶伤的从医道德规范;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的他,更应该懂得和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作为一名社会精英,他更应该遵守社会秩序和人伦道德。可是,无论从他的哪个身份角色来看,我们发现林某都没有做到自我角色该有的责任和义务,恰恰相反,用行动来践踏自己的身份角色和降低了身份价值。当然,除了本案,大学生知行不一的案件层穷不出,例如学术论文抄袭等。 知行不一作为生活中的人之常情,我们必须承认和接受。无论这是一个多么美好和谐的社会,无论这个社会给予我们多么恰当合适的伦理规范,在这个社会中总会有人无法抵制恶的欲望,做出知行不一的恶事。但是,当我们的研究对象限制在大学生这一社会精英群体时,发生这样的现象,实属不该,必须引起
9、我们的反思。因为这个群体作为国家的未来,或许可能成为这个未来社会的领导者,关系着我们每个普通大众的5切身利益。所以,通过以上讨论表明,大学生的知行不一是我们高校德育面临的一大难题,不仅需要在“知”上强化辅导,更需要在“行”上投入更多。 (二)漠视生命 从 90 年代清华的朱令事件,到如今的复旦投毒,投毒变得越来越“流行” 。近几年的校园命案都在向我们展示着当代大学生有着对生命漠视的倾向,生命的价值在这群社会精英心中烟消云散。2004 年,云南大学马加爵连杀四名室友;2009 年吉林农业大学的郭力维刺杀室友赵研;2010 年四川大学学生曾世杰因丑杀害同学;2011 年中南大学王某刺杀追求未果的女
10、同学;直至今年的复旦事件,跟随着时间我们不忍心回忆着这一场场血幕场景,这不禁让我们感到心寒,更让我们无法理解这些事件竟然出自拥有较高文化知识素养的大学生之手,漠视生命成为了我们如今需要关注的大学生价值观缺陷。 从历史的维度上看,生命的价值一直是中西方学者关注的重点。敬畏生命是很多学者的研究主题。在中国,古代孔子就提出“天地之性,人为贵” ,在马厩失火时,他马上重点询问了有没有人受到伤害而没有关心马的生命,更加体现了孔子对人的生命的重视。在西方,毕达哥拉斯就提出“生命是神圣的,因此我们不能结束自己或别人的生命” ,这正如何怀宏老师所说的那样“在这个世界上,低等的东西是为了高等的东西而存在,无生命
11、的存在是为了有生命的存在而存在的,有生命的存在又是为了有理性的存在而存在的。那么,有理性的存在,或者说理性的动物(人)是为何和怎样存在的呢?理性动物是彼此为了对方而存在的,所以在人的结构中首要的原则就是友爱的原则,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同6类友好,意识到他们是来自同一根源,趋向同一目标,都要做出有益社会的行为” 。我们生活在人类社会这个大家庭中,我们都是来自同一根源,我们都有着同样的权利和目标,追求自己的幸福,所以我们应该相互爱护。钱钟书先生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此心忍死最堪哀,天底下最悲哀的莫过于忍看自己或他人的生死而无动于衷了。因此,敬畏生命是生活在这个人类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必须要有的一种信仰,
12、对生命的信仰。 从本案来看,林某因为生活琐事而毒害黄洋足以显现他对生命的漠视。我们常说:“兔死狐悲,物伤其类” ,就连动物因为同类受到了他人的伤害遭遇不幸都会感到悲伤,更何况于我们人类呢?我们尚不说兔死狐悲这类同类相怜的动物美德,复旦投毒案直接展现给我们的是同类相残的人类悲剧。生命和身体虽然都是属于个体的,但无论他是属于谁的生命,又都有某种相通的共性,这种共性就是生命的至高无上性。任何人都没有任何权利违背主体意志而人为地伤害他人的身体,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将逞一时之快、解一时之恨所带来的快感凌驾于生命的价值之上。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名普通大众都有责任和义务不轻掷他人的生命,更不要说作为普通大众中的精
13、英,接受过人类社会给予优良教育的大学生。因此,林某残害同学的行为已经把自己类似于使自己变成脱离身体的一只手或一只脚一样脱离了社会,必定受到社会的惩罚。 经过以上讨论,我们看到作为人类社会这个共同体的一员,我们都应该尊重他人的主体意志,要敬畏生命。作为一名大学生,接受着人类社会普通大众让渡出来的众多资源的熏陶,更应该去爱护同类的生命,更应该用自己所获得的知识去为人民创造价值,而不是损害他人的利益。7正如学者所说得好:“任何作为人的人,其自足的内在价值是不能用他人生活的改善作为筹码来折算,正像我不能以我自己快乐增加的量大于你快乐减少的量来证明我的行为的正当性一样。 ”所以,在我们的大学德育教学中,
14、必须让同学们认识到这一点,不能用别人的受损来耀显或满足自己的需要和快乐,更不能用生命当做施暴的对象,大学生生命价值观教育迫在眉睫。 (三)良心失守 我们知道良心是作为道德规范自律性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它能及时准确地对人们的行为进行道德调控。作为当代大学生,在以“仁”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耳濡目染的教育环境中成长多年,形成对良心的坚守是理所当然的。可是现实不得不让我们重新学善学传统,重新接受良心的洗礼。 有关良心,中西方学者众说纷纭,孟子说:“仁内也,非外也” 。“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 ;荀子认为人心就是“物使之然” ;朱熹则把良心看做“天理良心” 。在西方,康德就曾说:“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
15、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 ,我想在康德看来“内心的道德准则”就是指所有人的良心;黑格尔也认为良心是我们所追求的自在自为的善和义务这种自我规定;萨特则将良心比喻成个人心灵中抗拒社会道德规范的唯独一块“绿洲” 。综合中西方学者的观点,我们可以发现良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义务感、责任感和荣辱感有机统一的道德情感。 如果一个人没有良心,那么他同动物又有何区别。有人曾说要想恶8人不作恶,就像想让无花果树不结果一样是不可能的,但我认为要想一个人具备良心,就像想让桃树先开花再长叶一样那么简单。因为生活在被誉为德性大国的东方文明之都,我们天生就享受着道义的熏陶和良心的
16、教化, “恻隐之心” 、 “羞恶之心” 、 “是非之心”等做人的基本准则早已成为我们灵魂深处的文化理念,所以在中国坚守良心并不难。但是本案中林某的行为却摧毁了良心的存在,良心在他行恶的那一瞬间变得十分微弱,这不得不让我们进一步地去思考良心缺失的背后到底是什么主导着这一切恶劣行为的形成。 马加爵、郭力维、曾世杰、林某等一代社会精英,为何丧失良心,残害社会。我想改革开放多年来西方价值文化的影响不能为我们所忽视,西方国家一味地想通过文化来弱化我们国家的顶梁柱,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在良心面前的失守。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归咎于外来原因,同时自身的内在原因也需要重视,比如学校教育的价值取向、社会文化环境的引领趋
17、势、网络文化的间接性渗透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斯宾诺莎认为“任何情感的力量和增长以及情感的存在的保持不是受我们努力保持存在的力量所决定,而是受外在的原因的力量与我们自己的力量相比较所决定。 ”而良心作为一种道德情感,必然受到外在力量的影响,这些外在力量需要我们去探索和分析,并加以甄别和克服;对于内在的力量,我们更应该强化,抓住时机,巩固当代大学生内心的良心坚守。 “人必然常常受制于情感,顺从并遵守自然的共同秩序,并且使他自己尽可能适应事物的本性的要求。 ”我们要充分认识到这一点,让大学生按本性行事,做到与人为善。 马克思认为人是社会性的动物,每个人生活在人9类社会中总离不开与他人的相互联系。
18、所以人们之间应该相互帮助,用仁慈来约束和指导自己的行为,按良心行走在人类社会的康庄大道上,否则只能退步到亚当斯密所认为的那样“由于对他的同胞的痛苦的任何关心都不能使他有所克制,那就应当利用他自己畏惧的事物来使他感到害怕” 。造物主教导我们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和以牙还牙的做事法则再也不适合当今社会,更不符合当代大学生的行为身份,坚守良心与人为善才是我们唯一的选择。 三、当代大学生价值观问题的伦理拷问 面对大学生存在的诸多价值难题,我们在“知”之后,要不要去“行”?在生命面前,我们是敬畏还是轻掷?面对摇摇欲坠的良心,我们是托住还是视而不见?这个看起来一目了然的问题,现实生活中的诸多案例也让我们
19、犹豫着如何回答这些难题。大学德育人文课堂完全可以宣称为学生的道德践履提供了某种理论上的合理性,但现实同时也使他们感到缺乏坚实的实践基石。大学生价值观存在的这些难题需要我们从伦理学的不同范式和视角来展开说明。 (一)目的论与知行合一原则 目的论认为道德具有的意义是对人的行为进行道德价值评价,那么如何去评价一个行为善恶好坏的程度呢?这应该进入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效果中去衡量,它强调这一行为效果是首先必须相对于做出这一行为的主体本身来说,必须优先于其他相关群体或个体。目的论更加看重行为的结果而非行为的动机,同时目的论也不关注行为当时的条件和背景。在目的论看来,善是判断行为正当与否的重要标准。根据善,目的
20、论可10分为“快乐主义” 、 “幸福主义” 、 “功利主义”等。本文选择功利主义作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功利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是边沁,他强调“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功利主义伦理思想认为人是追求快乐的,快乐是人类追求的目标,所以快乐是判断一切善恶的最终依据,是人类行为选择的根本标准。从而我们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就要遵守道德规范,功利主义的内在逻辑进路展现了他们以喜乐避苦规定人性,并将喜乐避苦作为价值合理性善恶判断的重要依据。 在我们行为的过程中,我们的目的是为了追求幸福和快乐,正如功利主义所认为的那样,是最大数人的最大幸福,这是我们行为的主要原则。当然这也是我们在脑海中必须根深蒂固的一个观
21、念,作为“知”而存在,然后在行动中加以践行。目的论强调着行为效果对于主体本身的意义,强调主体的感受和收获,同样是在说“行”的实际效果,目的论追求行为效果就是对我们“知”的真理性的一种检验,而这种检验在目的论看来应该用善恶来衡量,说到这里也就是要求我们要遵守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共行为抉择中,以善为根基。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其实目的论是为“知行合一”原则量身定制的,用目的论来指导知行合一的践行再合适不过了。这是我们当代大学生需要学习实施的地方。 (二)义务论与尊重生命原则 义务论思想认为人之为人存在,应当有理想、志向、责任,并身体力行。义务论并不像目的论那样过多地关注行为的结果,他更加关注行为本身的道德准则,也就是说作为共同体中的个体应该自觉地承担起对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应当具有一种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类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