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东欧三国促进就业的经验及启示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德国、捷克、匈牙利同为欧洲工业较为发达地区,德国东部地区、捷克和匈牙利均为原计划经济转型地区,其就业面临着一些共性的问题,近年来也采取了一些卓有成效的措施,值得我国,特别是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学习借鉴。 一、德国、捷克和匈牙利就业总体形势和面临的问题 目前,受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劳动力市场等多种因素影响,欧洲各国就业状况差异较大,东欧和南欧地区失业率较高,北欧地区的失业率较低。德捷匈三国就业基本情况详见表 1。 虽然三国失业率差别较大,但也面临着一些共性的问题。一是年轻人和就业弱势群体失业率较高
2、。二是福利政策抑制了劳动力市场的活力。三是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四是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 二、德国、捷克和匈牙利促进就业的经验和做法 (一)支持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服务业等产业发展 1989 年东欧剧变后,德国东部地区和捷克、匈牙利等地区都曾面临工业萎缩,失业人口大幅上升的问题。为缓解失业,三国均采取多种手段大力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目前,德国服务业就业人员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已达到 73%,较 1991 年提高了 12 个百分点,捷克 2011 年服务业就业人员占比也达到 59%。近五年来,德捷匈三国新增就业岗位的三分之二来源于服务业,服务业成为稳定就业市场的重要依托。 (二)提
3、供优质的公共就业服务 德捷匈三国在欧盟就业总司的指导下,建立了统一的全社会就业数据库,并与欧盟的欧洲就业服务组织(EURES)互联互通,全面收集雇主和求职者信息,方便供求双方找到合适的人员或者岗位。EURES 已实现17 国联网,可以实现输入一个职位后自动提供匹配的求职者资料,或者输入求职者资料后提供推荐职位。同时,德国、捷克等国在居民社区设立了就业中心,将职业指导、培训咨询、职业介绍、申领失业金等一系列服务联署办公,便利了居民求职。 (三)加大对重点失业人群的就业指导 对年轻人,重视加强毕业后培训和职业生涯引导,预防学习与就业市场不匹配引发的失业。德国制定了职业教育法 ,要求对学生开展入职前
4、预备培训,德国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毕业前 90%以上的人须接受 12 年在岗职业培训,通过职业技能水平考核后可同时获得学校成绩证明单、企业实习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以保时捷公司为例,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在校生安排为期三年的在岗培训,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同时,对初高中学生提前开展职业规划引导,有法定的就业指导机构与教育部门和学生家长进行沟通,对孩子未来职业发展提出建议。在各方的引导下,学生的就业观比较切合实际,据德国经济和劳动部统计,目前德国的初中毕业生 60%左右会选择进入职业技术院校,将来成为技术工人;40%的人选择进入高中,而后升入大学。 对大龄失业人员,注重再就业培训和心
5、理辅导,再就业培训主要帮助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提高转岗就业能力;心理辅导用于防止失业使人精神萎靡。对于失业时间较长的大龄失业人员,安排专人提供一对一的针对性服务。 (四)通过财税等优惠政策扶持就业 对新建企业,根据其吸纳就业能力给予一定的补贴,对经济困难应该减员而不减员的企业,根据就业人数减免一定额度的税收;对年轻人、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失业人群,通过欧洲社会基金和政府财政补贴实施求职补助、免费技能培训、生活补贴等各具特色的就业援助工程,如为妇女提供工作机会的“Now” (New Opportunities for women)项目、帮助残疾人的“展望项目”及帮助年轻人首次就业的“青年开
6、始项目”等。 (五)通过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挖掘就业潜力 一是改革福利制度。把“寻找工作”作为领取社会福利的必要条件。德国自 90 年代中期开始推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对长期拒绝接受介绍工作的强制减少救济金,逐步将病假津贴从标准工资的 100%减到 80%,将养老金占在职平均工资比例从 70%降低到 64%。以求减少高福利对劳动力市场的扭曲,调动求职者积极性。 二是促进劳动力自由流动。目前欧盟已建立起涵盖 27 个成员国,5.02 亿人口的统一劳动力市场,各项配套政策法规基本完善,如劳动者在不同国家缴纳的社会保险可实现跨国连续计算,促进了跨地区和跨国就业。 三是在非全日制就业等方面进行创新。德国通
7、过法律规定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与全日制雇员在薪酬不同的同时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假期等权利。2011 年,德国非全职就业者达到 1260 万人,较 1991 年增加 680万人,成为改善就业的重要手段。 三、对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完善就业政策的启示 (一)坚持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并举 德捷匈三国经验表明,经济发展才能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才能有效降低失业率。如捷克 1989 年后由于经济负增长,失业率较高,自 2004年加入欧盟以来,经济发展较快,就业状况不断好转。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在上世纪 90 年代也经历了经济增速减缓和失业率升高的时期,2003 年中央实施振兴战略以来,东北地区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就
8、业状况明显好转。下一步,建议继续坚持发展经济和扩大就业并举,在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等规划时,将扩大就业与经贸、投资、产业、科技、交通、能源、环保等方面的规划和重大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着力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 (二)通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就业 东北地区作为我国的老工业基地,老国企多,重工业比重高,资源型城市比重高,服务业等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产业有待进一步发展,2010 年,东北地区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仅为 36.9%,非公经济比重仅为54%,服务业就业人员不到全部就业人员的 40%,服务业就业、中小企业就业等都大有潜力可挖。建议借鉴德国等国的经验,统筹城镇化和工业化,加快发展服务业等
9、产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大力支持资源型城市、大小兴安岭林区等失业率较高的地区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增加就业岗位。 (三)加强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 目前,东北地区在整体就业供大于求的同时,部分岗位如高级技术工人、部分服务业就业人员也开始出现短缺现象。建议借鉴德国等国的经验,通过加强职业引导、强化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等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一是加强职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以下岗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大学毕业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免费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和就业素质。二是推进高等职业院校改革,完善教学方法,突出专业技能训练,根据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修订教学大纲,保证毕业生具有较强实践能
10、力和操作技能。三是完善职业规划和引导服务,探索建立毕业后未就业人员劳动预备制培训制度,将针对大学毕业生的职业规划引导服务延伸到职业院校和高中阶段,帮助学生尽早确立适合自己的职业道路。 (四)逐步建立区域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东北四省区经济联系紧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生活成本相似,劳动力跨地区和跨省流动有良好的基础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建议借鉴欧洲就业服务组织(EURES)模式,加快建设覆盖所有乡镇(街道)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网络,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东北地区区域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现就业信息互联互通,统一发布就业供求信息,形成省、市、县、乡联动,分级管理、信息互通、完整高效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 (五)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援助政策 东北地区社会保障历史欠账较多,建议加快推进社会保障改革创新,推进国企改革和厂办大集体改革,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政策,鼓励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吸收外来务工人员落户,消除阻碍劳动力自由流动就业的限制。同时,进一步提高各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率,更加关注就业困难群体,切实向破产国有及厂办大集体企业职工、资源枯竭城市和生态脆弱地区等就业困难地区和群体倾斜。 (王大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许欣,国家发展改革委东北振兴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