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石家庄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 石家庄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 的 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各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教育局 2017 年 4 月 17 日 石家庄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 - 2 - 目 录 1 总则 1 1 编制 目的 1 2 编制依据 1 3 适用范围 1 4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划分 1 5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 1 领导小组及职责 2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2 3 应急值班 3 应急处置 3 1 信息报告要求 3
2、2 信息报送形式 3 3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3 4 预防预警要求 3 5 先期处置 3 6 应急响应 3 7 信息发布 4 应急 保障 4 1 信息保障 4 2 物资保障 4 3 资金保障 - 3 - 4 4 人员保障 4 5 培训保障 4 6 其他保障 5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5 1 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5 1 1 一般事件( I V 级) 5 1 2 较大事件( I I I 级) 5 1 3 重大事件( I I 级) 5 1 4 特别重大事件( I 级) 5 2 一般事件( I V 级)的处置 5 3 较大事件( I I I 级)的处置 5 4 重大事件( I I
3、级)的处置 5 5 特别重大事件( I 级)的处置 5 6 善后与恢复 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 1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6 1 1 一般事件( IV 级) 6 1 2 较大事件( I I I 级) 6 1 3 重大事件( I I 级) 6 1 4 特别重大事件( I 级) 6 2 学校常见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措 施 6 2 1 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6 2 2 建筑物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 4 - 6 2 3 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6 2 4 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6 2 5 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6 2 6 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6 2 7 校园交通事故
4、处理办法 6 2 8 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6 2 9 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6 2 10 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6 2 11 学校突发事故处理中注意事项 6 3 善后与恢复 7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7 1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7 1 1 一般事件( I V 级) 7 1 2 较大事件( I I I 级) 7 1 3 重大事件( I I 级) 7 1 4 特别重大事件( I 级) 7 2 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7 2 1 信息报告 7 2 2 信息发布 7 3 应急处置 7 3 1 一般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 IV 级)应急反应 7 3
5、2 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7 3 3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 5 - 7 3 4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的应急反应 7 4 善后与恢复 8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8 1 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8 1 1 一般事件( I V 级) 8 1 2 较大事件( I I I 级) 8 1 3 重大事件( I I 级) 8 1 4 特别重大事件 ( I 级) 8 2 应急处置 8 2 1 灾情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8 2 2 一般事件( IV 级)的应急反应 8 2 3 较大事件( III 级)的应急反应 8 2.4 重大事件( II 级)的应急反应
6、 8 2 5 特别重大事件( I 级)的应急反应 8 3 善后与恢复 9 附则 石家庄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 - 6 - 1 总则 1 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全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 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石家庄市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
7、法规、规章规定,制定本预案。 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发生的跨区域、超出事发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处置能力或需要由市教育局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对工作。 1 4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分类与划分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师生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安全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几类: ( 1)社会安全类:主要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含外籍师- 7 - 生,以下同)的各种非法集会、 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
8、闹事等群体事件;发生在校园内的打、砸、抢、烧事件;校园及周边发生的交通事故、严重暴力伤害、群殴等导致师生伤亡的治安、刑事案件;针对师生的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渗透破坏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 2)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校园重大交通事故、火灾、拥挤踩踏、煤气中毒、爆炸、学生外出活动、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校园周边等发生的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事故。 ( 3)公共卫生类:主要包括在学校内 以及学校所在地区 发生的,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伤害师生健康的事件,主 要包括食物中毒、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
9、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 4)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发生在学校所在地区的地震、台风、洪水、冰雹、暴雪、沙尘暴、山体崩塌、滑坡、泥石 流等恶劣自然天气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上述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关联,某类突发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对此,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 :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 特别重大(级)四个级别。 - 8 - 1 5 工作原则 ( 1)以人为本, 生命至上 。在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人的生命权和健
10、康权,要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 把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并切实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 (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共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并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防工作作为应急工作的重 要环节,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认真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市教育局成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市教育局指导下,建立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
11、制,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主要领导是维护安全稳定的第一责任人。 ( 4)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快速反应能 力。建立健全各有关部门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 9 - 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 ?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
12、师生的合法权益。 (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 工作效率。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 1 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 长:工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工委及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成 员: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发展规划财务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教师工作与教育交流处、思想政治教育与体育卫生艺术处、学校安全稳定管理处、纪委、高等教育工作处、 宣传统战处 、 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处 、 教育信息化管理中心 、 生命教育指导中心 等处室(单位)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
13、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 ,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2 2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处,主任由主管局领导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 10 - 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学校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及时总结和推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处理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导检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督促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根据
14、突发公共安全 事件的性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 3 应急值班 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 24 小时值班电话:86036653)。 3 应急处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应对学校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快速反应、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及调查评估等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 3 1 信息报告要求 ( 1) 及时: 直属学校、市属高校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在做好前期处置的同时, 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报告;各县(市)区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并在 1 小时内 向市教育局报告。对突发事件信息掌握不全、来不及形成文字报告的,可以先电话报告,并在 30 分钟内补报书面信息。 (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