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宣传贯彻新党章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践行者 十九大新修订党章专题辅导讲稿 XXX( 2018 年 4月 25日)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定,党有党章。党章是最根本 的党规党法,是规范和约束全党行为的总章程,是党的 建设的根本依据。 2017 年 10 月 24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 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那么新党章究竟新在哪里?下面让我们来共同学习一 下。 一、什么是党章 章程: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 规 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 1党章:党章是党的章程的简称。它是一个政党为实现党
2、的纲领、开展正规活动、规定党内事务所规定的根 本法规,是党赖以建立和活动的法规体系的基础,是党 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和规定,具 有最高党法、根本大法的效力。党章一般由党的代表大 会制定和通过,它的内容上要是规定党纲、组织机构、 组织制度、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义务、党的纪律等。 党章的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任务的变化、斗争的需 要和党员的情况,定期进行修改。世界无产阶级政党的 第一部章程是由马克思 、恩格斯制定并于 1847 年 11 月 19 到 12 日召开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二次表大会上通过 的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章程, 是 1922 年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
3、大会通过的,其名称是中 国共产党章程。 二、党章的发展史 党之所以始终高度重视党章,因为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增强党的创造 力、凝聚力、战斗力,关系到党能否带领人民取得革命、 2 建设和改革的胜利,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一大党纲:提出党的 政治主张。 1921 年 7 月,党的 一大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以高度凝炼的 文字确定了党的名称,提出了党的政治主张。这表明中 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是一个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武装起 来的、以实现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的、完全新型的无产阶级政党。二大党章:制定党内纪律规范。
4、1922 年 7 月,党的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我们党第一部正式 党章,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基本完成。二大党章把“纪 律”单独列为一章,详细规定了党内的纪律规范,以及 对违纪党员的纪律处分。这表明,在严酷环境下诞生的 中国共产党, 一开始就以严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纪律区别 于其他任何政党。三大党章:严格党员发展程序 。 1923 年 6 月,党的 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把入党介 绍人从原来的一人增加为二人,第一次规定了党员候补 3期,这对于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四大党章:重视党支部的作用 。 1925 年 1 月,党的 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第
5、一次规 定凡有党员三人以上均得成立党支部。这表明我们党高 度重视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注意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四大党章首次把中央最高领导人的称 谓改为总书记。五大党章:提出党的组织原则。 1927 年 6 月 1 日, 由五大选举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三 次修正章程决案,是唯一的不是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的党章。这部党章共 12 章 85 条,是我们党历史上 条目最多的党章,系更加完整系统,在党章史上提出了 很多个第一。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员年龄必须在 18 岁以上; 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集中制;第一次将 党的组织系统划分为中央组织、地方组织 ( 省委、市委或 县委、区委
6、 ) 和基层组织三个层次,并明确规定了各级党 组织的职责任 务;第一次规定设立中央政治局和中央常 务委员会;第一次规定选举产生中央及省监察委员会这 一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团(即党组) 4 的设置及其职责;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单独列为一章,等等。这部党章对于革命危机时刻巩固党的组织 起了一定作用。六大党章:对民主集中制的完善。 1928 年 6 月至 7 月,在大革命失败后的低潮中,中国共产党在莫斯科郊 外一座旧式贵族庄园里召开了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六 大通过的党章具体规定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三条原则, 这对于健全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具有重要意义。七大党章: 确立毛泽东思想的指导
7、地位。 1945 年 4月至 6 月,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前夕,党的七大在延 安召开。在长期斗争中逐渐成熟起来的中国共产党,对 中国革命规律和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水平。 依法治国的中国道路与实践 同志们好!今天我讲课的主题是:依法治国的中国道路与实践。 2017年 3月 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国上下高度关注。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关乎每一个人的权益。因此,民法总则的通过,说明中国步入了真正的民法典时代,更说明法律、法治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法治与社会、法治与生活成为中国社会的另一种“新形态”,或者是另一种“新常态
8、”。 一、法治及其意义 (一)法治 “法治”中文一词最早出现在先秦诸子文献中,比如商君书任法中说“任法而国治”,韩非子心度中说“治民无常,唯法为治”。 从现代意义上理解,法治即 “法律的统治”。法治是一种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它要求确认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权威性,把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基本方式。 (二)现代法治与礼治、德治、人治的不同之处 我国历史上与法治相对应的治国方式有礼治、德治、人治等。现代法治与礼治、德治、人治则有重大不同。 第一,中国自古代到清末不同时期倡导的礼治、德治、人治都是从强化君主统治秩序的角度探讨治国之术的,都是为专制制度服务的;而现代法治则与民主制度相联系,是为有效地约束国家权
9、力并确保相应的民主制度服务的。 第二,中国自古代到清末不同时期倡导的礼治、德治、人治, 都注重民众对君主、尊上的服从义务,上尊下卑的社会秩序使社会主体之间没有平等的人格尊严与平等的社会地位。现代法治注重的是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包括全体公民的人格尊严平等,它从形式上破除了等级特权制度和人身依附关系。 第三,中国自古代到清末的不同时期,法律没有优于其他社会规范的至上权威性。现代法治则通过代议制、权力的分工与制约等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法律的至上性和权威性。 所以,现代意义的法治和中国自古到清末时期所倡导的礼治、德治、人治有跟着根本的不同。 (三)法治再次成为中国社会选择的意义 第一,认识论意义。从认识 论
10、的意义来看,法治实现了对社会主义认识的第二次飞跃。社会主义中国的建立,没有任何经验,最多就是比较多地借鉴了前苏联的国家管理经验,而在国家层面则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无产阶级专政。 1978 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真理检验标准的大讨论,破除了“两个凡是”,第一次对中国发展方向、中国发展道路进行了认识论上的大讨论,最后形成一致的共识,即: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新中国在社会主义发展认识论上的第一次飞跃,奠定了中国新时期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而法治和依法治国的提出,是对现代化中国进一步采取的治理国家的手 段、方法有了清醒的认识。现代化国家的治理手段必须采取法治,这是我们在国家发展认识论上
11、的第二次飞跃。 第二,价值论方面的意义。采取法治最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所谓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在礼治、德治、人治的统治下,一般民众不是独立的个体,人被紧紧束缚于土地、家庭之上,服从于家庭、家族、尊上的意志,人格不独立,而体现人独立主体地位的民法也不发达。过去的法的表现形式是以刑为主的诸法合体,没有独立的民法,也就没有独立人格制度的法律。而我们强调的法治和依法治国,一切都以个体的人为中心,民众个体在法律面前具有 平等的主体地位,人格尊严受到平等的对待和尊重。法治的中心是保障人的权利,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人的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从价值论的意义来看,法治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实
12、践论意义。从国家能力的变化实践来看,只有采取法治的手段,才符合国家治理能力的要求。 在国家能力发展变化方面,过去,国家多以领土扩张和民族统合为目标,专治能力的强弱决定了国家的强弱;而当今的国家多以经济增长或社会发展为施政目标,在追求这类目标的实践中,国家以专制能力操控政策的社会成本过高。因此,在评判现代国家能力的强弱时,标准不再是国家专 制能力对社会的宰制效果,而是国家运用基础能力所能取得的社会配合的程度。国家的基础能力分为三种形式:第一种是渗透能力,即国家政策在运作时政策意志与效果向民间社会穿透与传递的能力;第二种是汲取能力,即国家从社会汲取所需资源的能力;第三种是协商能力,即国家与重要经济团体协调合作的能力。 可以说,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合作,弱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强制和镇压。强国家运用国家能力,在市民社会中发展出制度化的互动管道,有效引导社会运作,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从而促使整个社会发展朝着国家政策规划的目标前进。 当前,中国的经济发展 速度很快,已经具有很强的竞争性,但与英、美等国的“市场 理性”类型相比,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所起的作用更为关键,即“计划 理性”表现得较为突出。在政府的主导下,社会资源大都集中投入在经济建设方面,国家在扶持高科技产业、战略性产业和幼稚产业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