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工会维权职能的探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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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关于加强工会维权职能的探索【摘 要】工会组织是由职工群众结成的组织,其主要职能是维护职工权益、为职工服务,但是在商品经济相对发展的今天,工会的维权职能面临着一些问题,导致该职能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文章试从工会的性质,工会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对加强工会维权职能进行阐述。 【关键词】工会;维权:权益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中央决定的形式和前所未有的篇幅,全面、系统、深刻地阐述了有关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问题,强调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表明了工会工作在如今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尤其是维护职

2、工权益更是重中之重。 一、维护职工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 工会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基本职能是由工会的性质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以下简称工会法 )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一)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理论基础 五零年工会法第一条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成的群众2组织。 ”很显然,这里把工会组织认定为“工人阶级”的组织,工会的组织对象是“工人阶级” 。九二工会法对此做出了修正,认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这里明确地指出了组成工会的主体,即:“职工” 。工会是“职工”组成的,而不再是

3、“工人阶级”组成的组织。这反映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工作重心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转变,工会工作的重心也从带有强烈阶级色彩的维护工人阶级利益转变到了维护职工利益。由此,对工会这样的社会事物也就还其本来面目。如果说认定工会是之“工人阶级”的组织,是一种抽象的政治化的话,那么,承认工会首先是“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则使中国工会更加生动具体而鲜活了。为工会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提供了理论依据。 (二)工会维护的是职工的整体利益 五零年工会法第一条规定:“工会是工人阶级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 ,即“工人阶级”是组成工会的主体。九二工会法则修正为工会是职工自愿结成的群众组织。很显然,九二工会法

4、不再认定组成工会的主体是“工人阶级” 。但是,工会这样的组织在当今中国并非一般的群众组织。因为如果从阶级的观点分析社会,把所有的职工看作是一个整体的话,职工这个“群体”就构成了工人阶级。并且职工作为一个整体肩负着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政权的历史使命。 工会组织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建的,工会所代表的不仅是个别职工利益和要求,更代表职工整体利益和要求;职工的整体利益是职工利益要求的最高境界,就是:维护以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3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没有了这个最高利益的要求,在中国这样特殊是社会制度中,就很难奢谈职工的个体利益和权益。 (三)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具有广泛性 我们

5、说工会维护职工权益具有广泛性,表现在对工会会员资格所做的法律规定。 九二工会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由此可见,工会组织对象是非常广泛的,几乎容纳了一切从事职业劳动的人们,工会是由各色职工组成的群众组织。工会会员资格的广泛性决定了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广泛性。 二、工会在维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维权作为工会的一项基本的职能,在现实中却面临着职工组织为职工维权难的尴尬。 工会法明确规定,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

6、工会的基本职责。还规定,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然而,法律确立的工会组织的法律地位与现实的实际地位有着极大的落差。因此,当职工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一些工会组织及其工会干部往往显得维权力度有限,难以理直气壮地去维护职工的正当权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几点: (一)工会对企业的依附性太强 企业工会受所在企业的制约太大、太多。比如工会的活动经费要靠4企业划拨;工会干部的配备要由企业决定;干部的职数、职级,住房等也靠企业来决定,等等。有的甚至通过企业机构改革,把工会给合并到党群工作部或别的部门,连工会的牌子也不见了,甚至有的企业工会瘫痪,几乎成了无人员、无办公地方、无经费、无活

7、动的“四无工会” 。大大限制了工会的自主权,工会不再是独立的职工组织,而是企业的附属物,它的产生、运行都由企业决定,完全违背了成立工会组织的初衷,自然就不能真正做到维护职工权益了。 (二)工会干部任职混杂,职责不清 企业工会干部的交叉任职现象,导致职责混杂,也是工会维权难的一个重要原因。不管是党、政干部兼任工会干部职务,还是工会干部兼任党、政干部职务,职务角色扮演使他们左右为难。不论在企业还是在地方,工会干部交叉任职弊病颇多。一些地方,对工会干部职级高配时由县上领导兼任工会干部职务,根本不介入或者很少介入工会工作;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选用工会干部不按照工会章程的法定程序进行,而是人事部门直接任免

8、,这些问题也给工会履行职责带来了不少的负效应。 工会干部的任职混乱,导致工会职能的弱化,在各种权力与职责的夹缝中,工会的维权职能逐渐退化为仅仅停留在规章中的文字,没有执行力,更没有保障力。 (三)工会干部法律意识的缺乏 工会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的欠缺是工会的维权工作的重大阻力。要执行工会的维权职能首先要求工会干部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工会干部的法律知识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武器。替职工维权是一项政策5性非常强的工作,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速发展地今天,各种法律法规层出不穷,与职工利益相关的也是不少。工会干部如果不能及时钻研相关的知识,维护职工权益就职能是无本之末。 三 、 加强工会维权职能

9、的对策 (一)加强学习,提高工会自身素质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的劳动关系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多元化趋势,企业工会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处理劳动关系矛盾中处于特殊地位的工会工作者,必须有直面矛盾的勇气决心和解决矛盾的智慧能力,既在法律框架范围内维护员工的正当利益,又不使矛盾过于激化而影响企业的发展。 替职工维权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做为工会干部首先必须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用法。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政府所倡导和执行的。在这种法治化大环境下,工会及工会工作者就应该全面系统的学习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如劳动法 、 工会法以及与劳动保护和维权有

10、关的法规及实施细则等。在知识层面上还应学习掌握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公司法等。如果我们的工会工作者都能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那么当发生“劳动纠纷”时,当企业利益和员工利益发生冲突时,工会组织就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武器,有理有节,客观实事地开展维权工作。 在具体维权工作中,在处置方方面面个案时,工会工作者则要深入到员工中,亲自掌握个案的第一手资料,既不要感情用事而使矛盾激化,也不要事无巨细、抓不住矛盾而无休止地耗时。在一些细节上尽可能地6与有关方面做进一步沟通,从而使矛盾尽快得到解决。 工会要有效地开展维权工作,工会工作者说话也应是权威性的。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和目的,工会组织就不应把自己

11、等同于一般的行政部门,而应成为员工们所信赖的,能为员工说得上话,说得起话的组织;工会工作者也不应只是传统意义上的“干部” ,而要成为员工们的知心朋友,职工权益的代言人。 另外,工会工作者还应系统地学习企业管理、市场运营等相关知识,使工会组织在工作中能有发言权。工会组织应该吸收热心工会工作、在员工中有一定威信、有一定文化素养的员工到工会中来,应特别考虑吸收具有技术专长的人才到工会中来,全面提升工会维权的整体实力。现在,一些地方的工会组织聘请专业人士参与职工维权的做法值得推荐。这种做法的最大好处是把维权中的专业化与群众性有效地统一起来,对于扩大工会维权的社会影响力大有益处。 需要指出的是,在企业内

12、部,工会组织替职工维权在很多时候不是“非此即彼”的对抗,而是相互制约又彼此依存的利益共同体。工会工作者要学会把维权与企业发展有机的联系起来,在企业面临困难时能号召全体员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体现出企业与员工休戚与共的密切关系;在企业发展良好盈利丰厚时,工会组织更要代表全体员工的利益,保证职工分享到企业发展的成果。 (二)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护职工权益 在劳动关系呈现出多样性、复杂性、隐蔽性、可变性的新情况下,笔者认为,工会应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工会维权社会化的新路子。 71. 会资源,实现维权力量社会化 面对职工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事件屡禁不止的问题,工会通过借助社会力量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

13、一种必然。一是主动汇报,求得党政支持。工会要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摸清职工的所思、所想和所盼,及时反映职工的要求和呼声,为党政解决职工群众所面临的问题提供决策依据,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是重视源头参与,积极发挥作用。重视借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参政议政作用,通过提交议案、提案的方式,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三是争取新闻媒体对职工维权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建立起提前介入参与维权事后监督的“直通车” ,为维权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四是跨县(市、区)工会联合,增大维权合力,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维权,形成大维权的局面;五是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维权意识。 2. 强社会各方联合,实现维权手段社会化

14、 工会要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谋求新的维权手段。主动与市司法局协商,成立法律援助中心职工工作部,把工会法律援助融入市法律援助体系,保证工会维权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地方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参与职工权益纠纷的调解工作,提高对劳动争议调解的速度和效力;争取法院支持,建立“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机制” ,使职工维权案件得到及时处理;主动与律师事务所联合,由法律事务所指派人员与维权中心人员共同办理复杂、重大案件,保证维权质量。3. 有效投入机制,实现维权资金社会化 8维权的财力投入也必须走社会化的路子,具体要做到“三管齐下”:一是积极求得财政拨入;二是争取社会赞助;三是实行工会经费的有

15、效倾斜。 4. 大维权理念,实现维权对象社会化 工会不但要维护事业单位职法权益,更要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要维护城市职工的合法权益,还要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既要维护本地职工的合法权益,还要维护外地务工人员的权益;既要维护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三高”人员的合法权益。总之,应使工会维权工作深入到社会的最弱势群体中。 5. 围绕工作大局,实现维权权益社会化 当前,党的中心工作就是集中精力发展经济。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积极引导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比武、技能升级、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努力为地方经

16、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四、结语 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组成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只有不断改进自身的工作技能,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以及维权体系,推进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坚持把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与遵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统一起来,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为职工服务,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社会支柱作用。 参考文献 91 纪承红.工会要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中充分发挥作用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8 年 05 期. 2 郭稳才.关于激发工会基层组织活力几点思考EB/OL.国家邮政工会网. 3 胡元申.民主管理工作的探索和体会EB/OL.河南工会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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