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社会参与:中国社会建设的基础力量摘要: 在现代化的宏观背景中,社会参与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即社会参与以较强的参与动机为前提,以较广的参与主体为基础,以较全的参与网络为保障。应从政策环境、运行环境、社会环境方面加强社会参与的制度环境建设。要发挥好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需要依托“三项事业” ,扩大社会参与面;依托“两个平台” ,提升社会参与度;依托“两支队伍” ,增强社会参与力。在扩大社会参与的过程中,要重点处理好社会参与和社会自治之间、社会参与和社会互助之间以及社会参与和社会动员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社会建设;社会参与;民政;社会自治;社会互助;社会动员 中图分类号:C 916 文献标
2、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23X(2013)02000509 一、社会参与的时代背景 多主体、多层次、多面向、多维度的社会参与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力量,也是衡量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现代化建设总体格局中的重要一极,社会建设的地位日益凸显。从目的性特征来看,社会建设的目标是推动社会朝着正义的方向发展,改善社会成员的社会福利状态,促进社会进步和团结;从工具性特征来看,社会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相辅相成,服务于现代化进程中不同时期国家整体性战2略目标的实现。无论何种意义上的社会建设,本质上都要解决社会本体的发育和运作、社会力量的组织和动员、社会参与的推动和实现、社会运行的建构和保
3、障、社会结构的转变和优化等基本问题。 作为一项国民和大众性的事业,现代化事业有待于民众广泛的社会参与。社会参与不但是现代化发展的具体表现,也是现代化开启的重要动力。从世界范围看,现代化的三次浪潮,莫不是精英人士与广大民众共同推动的结果。社会参与伴随中国现代化的百年艰辛与曲折的历程,从孙中山“教国民行民权”1的社会建设思想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正式提出社会建设这一概念,从辛亥革命后的地方自治运动到当前全面铺开的社会管理创新,从动员型政治参与到主动型经济参与再到制度型社会参与,见证了中国现代化的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不同领域和不同的历史过程。20 世纪初叶的中国现代化之所以停留在萌动阶段,没有形成迅速
4、发展的局面,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当年的民国政府排斥民众参与,对民族资本主义和民主政治实行打压扼杀;以申报月刊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关于现代化问题的讨论,最终也只能成为昙花一现的理论呐喊,没有形成实质性社会行动;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战争和根据地建设的过程中,充分依靠人民、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争取最广泛的社会参与,初步构建起公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框架,开拓了公民社会参与的广阔阵地,开辟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当前,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进入到从工艺社会结构到文化心理结构,从经济建设到社会建设,从政治建设到文化、生态环境建设多角度、多领域、全方位推进的新的历史阶段。新时期、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参与
5、,3同样面临着从循环的历史转向进化的历史、从具体的社会走向抽象的社会的不同的历史的社会格局。当前,中国社会参与的实践核心是在重建社会资本、培育公民社会、建设有限政府基础上构建起现代化的社会发展与运行体系。从这个角度看,现代化过程就是社会参与不断加深、参与力度不断加大、参与质量不断提升的过程,是国家与社会关系不断重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从体制角度来讲,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传统的、以国家管控为主的社会体制向现代的、以社会自治为主体的长远社会体制目标逐步转型发展的过程。在新时期、新阶段,社会力量对现代化事业的参与将是全面的、持续的和不断深入的,社会参与的意义与作用也将是长远和巨大的。从社会建设的角度来说
6、,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社会参与是社会民生建设之本社会建设的首要方面是社会民生建设,其主要手段是社会政策体系构建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其核心价值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参与是社会政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保证。一个经过协商流程做出的决策一定是矛盾最少的。公众只有参与到社会政策制定、执行、完善、评估的过程中,在与政府的交流、对话中实现社会需求同政府需求的一致性,监督好政府公平正义地执行决策,保证政府公正地对待每一个社会成员,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才能使社会各方面的合法利益得到制度性保障,各种诉求在社会政策体系中得到积极回应,各种社会矛盾得到及时有效的疏导和解决;才能确保基层民众获得充足的向上流动空
7、间,打破板结化的社会阶层和失语化的制度瓶颈,真正从顶层设计上保证社会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才能体现社会政策的普遍性、统一性和发展性,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4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民生目标变成现实,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二)社会参与是社会管理创新之要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以来,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发生了深刻的调整和变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大量社会管理职能被剥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迅速成长,越来越多的“单位人” 、 “组织人”转变为“社会人” 、“自由人” ,有了自己独立的生存空间。单独依靠政府的传统管理方式已无法适应这种变化趋势,社会管理成为全
8、社会的共同责任。从社会融合理念出发,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健全服务为本、法治为体、多元协作的社会管理体制,成为发展方向。为此,中央把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明确了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发挥民众参与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基础性作用。 (三)社会参与是社会体制改革之源社会体制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体制改革的主体内容。当代中国推进社会建设必须以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建设作为支撑,努力实现从传统模式向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我调
9、节、居民自治管理良性互动,社区管理与单位管理有机结合,多种手段综合运用,管理与服务融合,有序与活力统一的多元治理、共建共享的新模式转变。特别是在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社会动员体制和社会流动体制改革上要加大力度,通过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提高社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社会动员体制改革,改变传统的群众运动式5参与思路,为公民社会参与提供一个有序框架;通过社会流动体制特别是户籍制度改革,取消附着于身份差异之上的权利与福利的不平等,优化调整社会结构。 (四)社会参与是社会能力建设之基社会能力建设的关键是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参与能力。社会发展同每一
10、个公民息息相关,参与社会管理和享受公共服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社会权利。我国当前正经历着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社会转型使社会的异质性增加,出现了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和不同的群体利益诉求。社会参与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利益多元化和诉求多元化的有效方法。广泛的社会参与能够为群众的需要和诉求提供合法的表达方式和渠道,同时也对参与能力和参与责任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只有让公众参与到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为自己的利益积极努力,为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献计献策,才能在决策中兼顾各方利益;才能改变传统政府“为民做主” , “替民做主”的行为方式,让决策者切实理解公众的所思、所想和所需
11、,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利益落到实处,真正实现“由民做主” 。 二、社会参与的基本内涵 参与指的是所有社会成员都有机会反映诉求并影响决策和治理,是政策与行动合法性的基础。参与包括政治参与、经济参与、文化参与、社会参与等。社会参与是政府与社会的合作工程,是对社会民众力量的有效激发和组织动员。社会参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参与指的是社会大众、社会组织、单位或个人作为主体,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参与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态度、行动和过程,是公民和社会组织基本权利实现的前提。2在现实中表现为公民、法人、各类社会组织对6涉及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狭义的社会参与
12、指的是社会管理体制中的社会参与,是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不同层面的“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 ,是实现有效社会管理的基础。对公民和社会组织而言,社会参与是公民和社会组织在社会公共事务处置中主动的介入态度和自主的行为;对社会管理层而言,社会参与是赋权社会成员,支持其参与决策过程,并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简言之,社会参与就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努力、积极行动,实现共同社会目标的过程。概括起来,社会参与有三个基本特征。 (一)社会参与以较强的参与动机为前提明确的参与目标与强烈的参与动机是社会参与的首要前提。社会参与的最基本单位是人,要使人动起来,关键是要影响和改变人的思想和心理状况。参与动
13、机是通过有目的地影响、改变社会成员的态度、价值观和期望等思想和心理状况,激发社会成员的参与热情,使之行动起来。但社会参与又不仅仅局限为个体实践,而是发动、组织社会成员从个体到集体乃至全社会形成参与合力。社会参与同经济参与、政治参与不同,其功利性和动员性色彩较弱,志愿性和公益性特点比较明显,这就要求参与主体不仅要树立参与意识,更要履行参与义务,要找到社会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之间的汇合点,找到利他主义与利己主义之间的平衡点。 (二)社会参与以较广的参与主体为基础传统的政治参与和经济参与都带有一定的选择性和局部性。社会事务的公共性决定了社会参与的社会性,决定了社会参与是与每一个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和福祉
14、密切相关的事业,是为了满足社会全体或大多数成员需要,体现其共同利益的工程。社会参与是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共同7参与和平等参与,涵盖所有的社会成员,涉及所有的民生领域,尤其是平民阶层和弱势群体。社会参与本质上体现的是社会领域内的参与式民主,即政府、公众、专家、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各主体通过一定的对话沟通机制,共同讨论、共同协商、共同决策社会公共事务,增进社会中最大多数人的权利感和幸福感。 (三)社会参与以较全的参与网络为保障社会参与结构的核心是组织化的社会网络。通过组织化的社会网络,能够凝聚和组织社会力量,增强社会参与的自主性,推动社会力量的成长,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建立良
15、好的合作关系,为扩大公民有序社会参与提供组织保障和基础性条件。社会参与是社会成员为了实现共同的社会目标而自觉自愿地采取行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社会成员凭借参与网络可以受到良好的公民教育,增强公民的自我道德约束,培养起平等尊重、相互支持、团结协作的公民精神,形成健康、民主的公民道德氛围,使参与行为更加符合现代社会规范,从根本上促进安定团结的社会秩序,从根本上保证参与理念的民主性、参与过程的规范性和参与效果的持续性。 三、社会参与的实现方式 社会参与热情的高与低、参与范围的宽与窄、参与渠道的通与堵,直接关系社会治理的改进与优化,关系社会管理的加强和创新。要实现有效的社会参与,就要从中国的社会现实
16、出发,把握好社会参与的三个环节。 (一)社会参与领域现代社会由三个领域构成,即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3,不同领域有不同的参与范围和参与路径。社会参与的领域总体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从边缘参与向中心参与转移。在政策8参与方面,从参与政策执行过程拓展至政策制定、执行、评估的全过程,从非敏感性政策问题延伸至敏感性政策问题;在区域参与方面,从城市或发达地区的主导参与转变为城市农村、发达落后地区的协同参与;在阶层参与方面,从政府职员、企业职工、专家学者等精英阶层扩大到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困难群众等底层群体、流动群体、边缘群体和落后群体。二是从应急参与向常态参与过渡。受战时动员体制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
17、响,我国的社会参与一度局限在应急或特殊状态下,仅仅体现在奥运会、世博会、5?12 抗震救灾等重大活动中,基本上还是一种应急参与模式。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参与,是社会发展进程中的制度化、长效化的参与机制,是自主式参与同动员式参与的有机结合,是内化于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化和习惯。扩大公民社会参与,不仅是社会参与量的提高,更重要的是质的提高,即自主式社会参与率的提高。三是从顶层参与向基层参与演进。中国的社会参与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以顶层设计为主,基层政府、社会组织和一些草根力量仅仅是一种形式上的参与,没能产生出连锁和传动效应。随着社会体制的逐步完善,基层社会作为社会参与的有生力量,可以更多地承担起慈善救助、
18、扶贫济困、社区自治、养老住房、教育医疗等社会事务。网络团体、临时社团等基层社会中新兴的社会组织形态,作为社会参与网络的重要结点,在社会参与中起着特殊作用,可以大大丰富社会参与的形式和内容。 (二)社会参与途径社会参与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要依靠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提高公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公众参与社会建设搭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形式的参与平台,实现“三个对接”:一是直接参与渠道同间接参与渠道对接。社会9参与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领域之多,对参与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方面,公民可以通过代表制以间接参与国家权力机构的各种立法和重大决策的形式来实现顶层设计的社会参与;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基层选举、政治协商、
19、听证质询、信访诉求等方式实现直接参与。二是传统参与载体同新兴参与载体对接。信息技术时代尤其是数字化网络时代的发展,为社会参与提供了更大空间,同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参与媒介相比,电脑、手机等新兴媒体传播功能更强,不但大大提高了信息传输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解决了社会参与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且从硬件资源、技术手段上提供了公民意见表达、沟通、评价的途径。三是个体参与层面同集体参与层面对接。社会参与的最大优势在于组织和协作功能。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学术科研机构、咨询智囊组织、民间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和利益团体是社会参与中的重要单元,有助于形成社会压力群体,增强社会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有助于社情民意的上传
20、下达,增强社会参与效能;有助于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利益的合理表达,确保社会参与的有序化。 (三)社会参与水平社会参与在我国发展时间不长,存在着参与意识不强、参与手段单一、参与经验不多等问题,这些都与社会参与能力息息相关。提升社会参与能力,关键在“三化” 。一是专业化水平。社会参与主体的权利意识、民主精神和法制观念决定着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决定着参与主体能否善于合作、遵守秩序、理性行动,决定着参与主体能否将利益追求与责任履行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等专业人士在社会参与中的引领作用,对于树立参与理念、规范参与流程、保护参与权益至关重要。10二是职业化水平。当今
21、世界,志愿服务等非职业化形式已经成为遍布全球各地、渗入诸多领域的广泛的社会参与活动方式。实现志愿服务同职业服务的整合、联合、融合,把志愿服务同社会工作职业服务联系起来,推动建立参与广泛、形式多样、组织健全、机制完善的制度化参与体系,是社会参与的内在要求,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要坚持专业化引领、职业化带动的原则,形成志愿服务同职业服务互相融入、互为补充的一体化格局,更好地在扶弱助残、扶危济困、灾害救助、公益活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彰显社会合力。三是自治化水平。自治是过程也是目标。作为过程的社会自治,有一个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逐步提升与完善的历史。作为目标的社会自治是人民群众的自治管理,是社会参与的高
22、级阶段和发展目标,意味着即使政府不在场或治理失效,社会生活依旧可以井然有序。当前提出社会自治,其前提条件是对社会自治的充分自觉。站在全球化、国际化、民主化大背景下谈论社会自治,必须将社会自治作为一种自觉要求、基本理念、评价标准融入方方面面的战略策略与组织行为之中。社会自治的载体主要是各种社会组织。没有一大批高素质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公民,就不可能有真正的社会参与和社会自治。要实现社会自治过程与目标,就要注重在社会参与过程中,主动自觉地培育、发展以社区自治组织、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广大公民为主体的社会自治力量,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空间,在主动、自觉、自律的基础上建构自治社会体制、实现自治社会目标。 四、社会参与的制度环境 扩大公民社会参与是一个价值理念和社会实践、战略目标和实现机制、根本原则和路径选择紧密联系的长期过程和复杂系统。为社会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