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规范的案件管理促进检察公信力的提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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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以公开、规范的案件管理促进检察公信力的提高摘 要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新时期检察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综合查询、流程管理、涉案款物和文书监管等职能,服务“阳光检务” ,规范办案活动,让案件当事人和其他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件案件中体会到司法公信力。 关键词 案件管理 检察公信力 阳光检务 规范执法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200-02 一、以综合查询为切入点,服务“阳光检务” (一)充分认识“阳光检务”是检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的有效途径 检察机关开展“阳光检务” ,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

2、是诉讼民主化的具体体现,是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切实保障,也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避免检察权力独断的有效途径。尤其在刑事诉讼活动当中,案件的立案、侦查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掌握与司法机关相比是不对称的,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查阅案件材料中对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证据,以弥补辩方所处的弱势和不足,增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方的救济功效,均衡控、辩双方的诉讼势态,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的被告人更容易认罪服法,从而提高刑事诉讼的公信性和权威性。就被害人一方而言,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表达诉求的方法和途径也是非常有限的,作为受

3、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是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最了解案情并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刑事诉讼主体,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害方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可以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有权请求检察机关对法院一审判决提出抗诉。而在司法实践中,被害方对案件办理情况的掌握,完全依靠司法机关的主动告知、取决于司法活动的公开透明,否则被害人是无助的,其诉讼权利将无法得到保障。检察机关履行着监督法律正确实施的使命,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以及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全程监督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在履行各项检察职能过程中,依法做好在办案件的

4、检务公开工作具有责无旁贷的义务,也是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的殷切期望。 (二)开展“阳光检务”是案件管理部门的法定职能 随着检务公开程度的深入,必然牵扯相关业务部门的人力和精力,特别是随着检察活动公开的范围和层面加大,检察机关现有的职能配置、部门结构模式难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权利诉求。从办案部门而言,面对当事人和社会各方繁复的查询案件办理情况、要求阅卷、会见、答复等多种需求,由于其不具备全面掌握各类案件流程资讯的条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从当事人和人民群众角度,面对检察机关细分的各类职能和各异的业务流程,可能会令其求助时感到束手无策、望而却步。因此,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的部门,负责对各类检

5、察业务资讯进行收集、汇总、管理和发布,负责接待当事人和社会群众对案件和相关业务的查询,为他们参与诉讼活动提供必要的帮助。而案件管理职能所处的案件中枢角色,成了其分担“阳光检务”责任的不二之选。在高检 2012 年 10 月 16 日通过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中,已经明确了信息查询,接收辩护人申请,安排辩护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是案件管理部门的职责。今后,案件管理部门必须承担、并切实做好案件信息综合查询等“阳光检务”工作。 (三)与时俱进拓展“阳光检务”的形式与内涵 一是扩大非涉密案件信息的公开范围。根据上级院和本院制定的案件管理办法 ,按一定程序向有关单位、当事人答复、公布依法可公开的案件阶

6、段性、程序性信息。对非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案管中心受理审查起诉后,将受案信息于本院“网上检察院”公告,方便当事人查询相关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以便其维护自身诉讼权益。二是增置应用于“阳光检务”的软硬件设施。在软件方面,充分利用“广东省检察机关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查询、汇总等功能,建成案件综合性信息台帐,并不断升级系统功能,拓展智能化查询操作平台;学习兄弟单位案件管理的先进经验,研发、建立适宜律师查阅、摘抄电子卷宗的程序系统和局域网络,以适应诉讼机制改革发展的需求。在硬件方面,待条件成熟后建立综合性查询服务大厅,调整、增加律师等辩护人阅卷的场地,重新设计、建设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我院两房建设水平相

7、当,融接待、阅卷、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阅卷室。通过前台接待、远程查询等方式,方便诉讼参与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律师等相关人员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增购相应的电脑、扫描仪、大型显示器、网络打印机等设备,以适应“阳光检务”的需要。三是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手段配合开展“阳光检务” 。在本院互联网站的“阳光检务”栏目中开设案管业务专门窗口,开通律师预约阅卷的功能,方便律师在网上提出阅卷申请,提高案管中心接待效率,简化律师阅卷手续,让每一件案件的诉讼参与人在检察环节上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流程管理为重点,规范办案程序 (一)规范案件进出关,为优质办案提供保障 案件统进、统出,是案件流程管理的两个重要节

8、点。将原由办案部门承担的收案审查关口前置,一方面让办案部门集中主要精力放在案件实体审查上;另一方面把好案件管辖关,将移送管辖错误的案件第一时间退回和更正,减少案件在流通环节所花的时间,提高诉讼效率。建立一个统一集中的案件出口关后,改变了各办案部门和人员分别理结案件、各自送出案件材料的状况,形成统一的案件送审程序和结案送出标准,将对检察环节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具有积极意义。目前,我院案管中心对办案部门结案后,送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审批、决定的案件,正在逐步探索确保案件认定事实准确、提交材料规范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为案件质量提供更有效的保障。 (二)集中统一分配案件,减少派案的随意性 提高检

9、察公信力的其中一个体现在于办案人员主体身份具有客观中立性,从而确保其对案件事实证据认识判断的不偏不倚,对案件作出的处理结论呈现出准确性和公正性。为此,案管中心自投入运行伊始,即实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直接分配至承办人,除共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案件、已明确专门管辖的专项案件外,采取随机轮案的方式将案件依次轮派给有关办案部门的经办人,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承办人的,必须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以减少分派案件的随意性,有效避免了因人为选案、挑案,违法办案,而出现徇私枉法的现象。今后,案管中心将进一步密切与案件管理系统研发公司的沟通、协作,尽快研发、应用案件自动轮派的辅助软件,以提高案件自动轮派的整体效能,

10、在案件受理、分派、办理整个流程更好地体现检察公信力。 (三)实时预警办案期限,确保程序的合法有效 严格遵守办案期限,杜绝超期羁押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在案管中心履行流程管理职能服务检察业务工作当中,一个重要的环节是做好在办案件的期限预警管理。案件分派后,案件管理中心的流程管理人员,运用“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等现代化管理手段,对每件案件的各个办案环节情况进行同步跟踪监督,对临近办案期限的案件,在法定期限届满前的合理期限内发出期限预警信息,提示案件承办人及时办结案件。这一事前性、全程性的跟踪管理方式,将有助办案部门专注于案件实体审查,有效遏制超期办案,实现了以规范促公正。 三、以文书物证管理

11、为手段,促进办案规范 (一)从制度入手及时调整查封、扣押、冻结等涉案款物的监管权限 按检察系统以往的办案和工作制度,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的保管、处理、监管职权分别由行装、计财、侦查、监察等部门负责,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随案移送的涉案款物则由办案部门管理,监管权比较分散。今后,案件管理部门要依照刑事诉讼规则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承担起对侦查机关随案移送的赃证款物及本院自侦部门扣押的赃证款物、清单进行接收、查验、封存,并对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添设涉案款物管理库房和条形码扫描、打印机,保险箱、铁柜等涉案款物管理必需设备,增加涉案款物管理岗位和人员,并根据法律、司

12、法解释和上级院的有关规定,重新制定本院的涉案款物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办案活动,加强检察内部监督。 (二)从软硬件着手适时开展法律文书监管工作 以检察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对案件享有程序处分、实体建议等功能,具有法律权威性,它的印发、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检察活动。目前的法律文书根据种类分别由办案、文秘部门开具、承印,管理、使用规范上不够统一。现阶段,案件管理部门要根据刑事诉讼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始着手研究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进行监督管理的方法和途径,包括法律文书的范围、管理的程度等等,特别是于检察业务系统上应用电子印章的可行性和操作管理流程,如何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有效防范盗用、滥用的风险,如何在系统瘫痪的情况下仍能保持文书正常出具、用印等等。并从人力、场地、设备等方面做好前期准备。随后,案件管理部门将根据上级院的有关具体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开展法律文书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对以本院名义制发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集中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律文书的制作、印发,促进办案活动的优质、规范。 参考文献: 1茆巍.论清代命案检验错误之处分.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4) 2鲁晓慧,戚进松.检察公信力初探.人民检察.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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